苏州市检察院保密专刊介绍“吴江经验”

03.02.2016  09:45

  近日,苏州市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以“吴江区检察院坚持三个到位加强检察信息化保密工作取得实效”为题介绍该院2015年度保密工作经验。 

  2015年,吴江区检察院围绕物理设施、运行保障、制度落实三方面强化检察信息化保密工作,并于10月29日获得涉密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提供了更强支撑。 

  该院建设了多条安全“隔离带”,确保涉密信息不与外界发生物理接触。一方面,对8个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划定安全控制区域,采用单项电子门控监控出入人员。值班警卫人员定时对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边界进行安全巡查,周界部署视频监控系统。 

  另一方面,该院对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系统划分安全域,保证数据通信安全可控。而且,该院对所有信息设备中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均予以拆除,并禁止使用IP电话。 

  该院还从访问控制、漏洞扫描、主机监控与审计等五大领域加大对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的保障力度。对系统内各用户终端、服务器和移动设备实行定时自动监控查杀,防止病毒或恶意代码传播。采用“三合一”系统,对非授权外部连接进行主动阻断。所有涉密台式终端均安装电磁干扰器,传输线路加装传导干扰器。对信息系统内的各用户,也是按最小授权原则进行权限划分,并严禁用户私自安装软件。 

  当前,该院已有21项安全保密工作制度,细化明确各类岗位的保密职责,并实行领导责任制。“现在,我们已对所有在职人员和离岗离职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安全保密培训也是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近三年对新选调、招录的检察人员培训了7批40余人次。”该院办公室主任、保密办主任陈烜表示。 

  此外,面对“互联网+检务公开”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该院先后设立“吴江检察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不断扩充网上检务公开平台。同时,该院也建立相应制度,同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至今,该院已发布通过审核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462条,公开由主任检察官审核的终结性法律文书144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175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