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故意伤害案引关注

28.07.2017  09:21

  7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杉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对其所办理的谌某某聚众斗殴案、胥某某故意伤害案两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在当天的庭审中,樊杉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和辩论,在法律适用、罪名认定和量刑方面发表意见,总结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审查起诉阶段,樊杉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认真阅卷、提审,撰写起诉书,制作预案,做了充分的准备。针对被告人谌某某系外地人,家中生活贫困,父母年老多病,且幼子患有脑瘫,谌某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因担心家中幼子的病情,思想包袱巨大,樊杉检察长主动与谌某某家人及所在村基层组织了解谌某某家中情况。在这次庭审中,樊杉检察长告知被告人谌某某,其幼子目前情况稳定,正在治疗过程之中,家人让其安心改造。谌某某听后热泪盈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杨维立  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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