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 法庭教育有的放矢

24.11.2016  10:04

  11月22日,由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朱军副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实施检察官员额制后,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案件。

  该案系一起夫妻双方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朱军副检察长和办案组成员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朱军副检察长严格按照法庭调查程序,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从法理、证据、情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指控,并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教育。罗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审判。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仪表整洁、用语文明、举止威严,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