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塘交汇江淮海,检察贯穿法理情 姜堰“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在路上

21.10.2020  10:20

  “罗塘交汇江淮海,检察贯穿法理情。”泰州市姜堰区古称“罗塘”,又名“三水”,里下河腹地水网广袤,生态环境资源优越。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环保优先,环境立区”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专项行动,不断擦亮姜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底色。

  主动亮剑,守护碧水蓝天

  今年5月,一则反映城乡结合部某处河段淤塞,污水异味刺鼻的网帖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现场调查发现,这段短短20多米的河道与贯穿泰州市区的老通扬运河相通,如不能及时整治,将直接威胁城市“母亲河”生态安全。姜堰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向水利、环保部门及河段所在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现场监督清淤和污水截流施工,从发现线索、制发检察建议到完成现场整治,仅仅用了一个星期。

  按说事情已经顺利处理,但检察官的目光却投向了更远的地方。该院举一反三,针对部分入河排污口未经审批即投入使用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关闭3处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对29处排污口督促完善审批备案手续,从源头上拧紧“总开关”。今年以来,该院运用水环境快速检测、无人机调查取证等先进技术手段,先后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建议34件,回复采纳率达100%。

  法理交融,力促多赢共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姜堰区检察院在“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工作中,坚持保护环境与“六稳”“六保”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并重,最大限度实现多赢共赢。

  去年以来,姜堰区检察院在走访中注意到,里下河地区多处河道珍珠蚌养殖密集,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根据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禁养区和限养区水面不得用于发展珍珠蚌养殖,共涉及8个乡镇、水域3000余亩。该院在向环保等3部门和相关乡镇发出督促清理检察建议同时,充分尊重养殖规律,对尚未完成珍珠采收的,允许养殖户利用蚌苗冬眠期清理转运。期间,检察官主动赴外地考察,帮助联系落实转场养殖区,得到广大养殖户充分理解支持,纷纷主动按时清理。取材于该案的微视频《闪光的珍珠》,获评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今年3月,姜堰区检察院受理了某民营企业涉嫌污染环境一案,涉案企业系民政福利企业,先后吸纳数十位残疾、困难村民就业。检察官克服疫情影响,查明非法排污事实,准确认定损害后果。在综合考量行为人主观认识、悔罪表现及环境修复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对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严格督促抓好后续整治。不仅保住了企业生产和员工生计,更是开展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警示广大企业守法经营,坚决不碰生态环境“红线”。

  凝聚合力,共绘美丽图景

  “姜堰区人大作出的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站位高、举措实,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专程来姜堰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调研,实地查看“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专门作出批示肯定。

  “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实施以来,姜堰区检察院多次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姜堰区委区政府专门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按照《办法》和《决议》要求,姜堰区检察院主动与区纪委监委,区生态环境、自然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四项机制,在交流工作情况、移送案件线索、研究解决问题、开展法治宣传等方面建立良好互助协作关系,共同推动公益保护。

  “守护碧水蓝天,保障民生民利,公益诉讼检察大有可为,应有作为,我院将坚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努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检察贡献。”姜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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