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多举措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10.02.2015  12:01

  “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非常公正。”江苏兆锦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对参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葛某抢劫案公开听证会的情形记忆犹新。作为葛某的辩护律师,他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意见,最终刚刚年满18周岁的葛某被该院作出不捕决定,并获得了进入管护教育基地学习的资格。

  检察官与律师,分工不同,目的都是为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无锡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把住关键节点,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为何如此不遗余力方便“对手”?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永良的话可作注解:“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检察官与律师应当平等相待,各司其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作出努力。

   卷宗看得着

  “一站式”服务质效并举

  “原本担心赶不上明天的飞机,没想到只花了10分钟就搞定了1000页的卷宗。”1月15日,从广东省佛山市赶到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的孙律师把王某涉嫌抢劫案电子卷宗光盘收进公文包,决定回家细看。

  无需预约和等待,只要手续齐全,便可随到随阅,还可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光盘,这是崇安区检察院为方便律师执业推出的“贴心”举措。

  长期以来,“阅卷难”在律师执业诸多困难之中首当其冲。为保障律师阅卷,无锡检察机关出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细则》等多项机制,为律师阅卷提供制度保障,推出24小时网络预约、电子阅卷、无纸化复印等举措,充分满足律师的不同需求,保障律师权益。

  2014年以来,无锡检察机关共接受律师申请并提供阅卷服务1261人次,提供阅卷上万册,律师满意度100%。

   意见听得进

  “宝贵资源”要珍惜

  “开年孩子的学费有着落了!”1月初,宜兴市某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籍职工王某粗糙的手在一沓崭新的人民币上反复摩挲,拖欠了大半年的2万元工资终于在过年前拿到手,他的喜悦可想而知。

  2014年9月,纺织公司停产,拖欠184名职工6个月工资共计338.5万余元,法定代表人褚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宜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官督促下,褚某家人迅速筹得266.63万元用于偿还职工欠薪。剩下的72万元怎么办?褚某的辩护律师向宜兴市检察院提交了一份该纺织公司的供货合同副本,合同内容显示近期将有一笔90余万元的货款到账,支付剩余工资绰绰有余。

  律师建议检察机关对褚某取保候审,给褚某一个补过的机会。为维护184名职工权益,该院在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后,建议变更对褚某的强制措施。离开看守所,褚某很快落实全部资金,职工们拿回了工资。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无锡市检察院及时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意见交流与反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应当和可以听取律师意见的具体情形,抓住关键部位精准发力。

  “听取律师意见,是实现当事人辩护权的重要体现,是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必然要求。”无锡市检察院侦监处王玲飞说。

   借力促共赢

  化解矛盾蛮“”的

  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李某松了一口气。“律师告诉我,把欠款还清就可以得到单位的谅解,对我有利。”作为某油品销售公司业务员,李某私自挪用单位货款30余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律师劝说下,他退出赃款,得到公司谅解,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负责办理该案的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凌云中肯地说:“在与当事人沟通、做思想工作方面,律师有优势。

  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代言人,律师更了解己方的诉求和底线,更容易做通当事人的工作。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无锡检察机关主动发挥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居中沟通、释法说理,使律师成为化解矛盾的润滑剂。

   申诉有回音

  维护权益不“心塞

  “检察官的解释,我信服。”说出这番话的丁律师因为一件“心塞”的事才来到检察机关,没想到事情解决的那么快。

  在代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他要求会见当事人却未获许可,便写信向无锡市检察院控申处反映情况,信寄出去才想起没留联系方式。本以为石沉大海,谁料接到了检察官约见的电话。近日,丁律师来到无锡市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介绍,丁律师代理的案件涉案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属于案情特别重大且尚未侦查终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将在侦查终结前适时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听完检察官的回复,丁律师频频点头,不再心塞。

  有权利必有救济。无锡检察机关畅通“绿色通道”,通过电话、网络等24小时受理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行使权利受阻的投诉或控告,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目前,无锡检察机关未发现有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