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检察监督对接环境行政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25.08.2017  08:52

  近年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围绕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制定出台《关于服务灌云县经济、促进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七项措施》,积极同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协调,建立检察与行政执法对接机制,使检察工作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衔接,推动环境保护执法和创新发展,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生态资源。

  “网网相连,打破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沟通门禁,将环保等行政执法工作晒在监督下,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谈到打造“两法”衔接信息网络平台时,该院专职委员王玉荣如是说。

  “两法”衔接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进后,该院紧扣平台建设这一关键点,率先在全市建成“两法衔接网络信息平台”,将包括环境执法在内的全县32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纳入联网平台,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沟通的桥梁,实现了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案件流程跟踪和监督。

  该院依托平台,通过在线监督,审查和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重点加大对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工商等13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增强打击环境犯罪力度。

  为防止行政执法机关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生,该院推动政府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力推进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落实,保证了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

  今年3月,赵某、陆某在无处理危险废物情况下,非法将含铜有毒危险废物运至农村一厂房进行露天加工,涉嫌污染环境罪。该院向环保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赵某、陈某等人被批准逮捕。仅今年上半年,该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4件。

  该院还成立了环保联动执法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挂帅,公安局、法院、环保局等相关领导为组成成员,通过首长联席会议的形式,对全县环保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联动执法过程中的有关法律法规等问题,确保环境保护案件适用法律相对统一。

  为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治污局面,该院经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召开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会议,就建立个案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等制度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加强在调研、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的资源整合以及组织专项行动等方面予以规定,共同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定期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是有效手段。”该院检察长陈长春表示。陈长春多次带队,深入临港化工园区等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调研、检查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开发、水资源保护、空气污染、安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非法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该院先后发出6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其中督促对环境保护负有监管职责的环保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一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为做好环境保护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该院强化履职的实体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强化对破坏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今年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6件6人,批捕2件2人,监督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5件5人。同时深入查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背后的职务犯罪,先后查处了原环保局副局长陈某受贿、某化工企业万某行贿等大要案件。

  该院在环境检察中强化从源头防污护源,成立“调研小组”,定期分析环保执法形势;通过调研发现规律性问题,剖析环境污染典型案件,针对危害环境职务犯罪易发领域,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提交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推动完善环保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保护环境。该院通过调研,形成《关于对临港产业区环污执法监督检查调查报告》《浅析环境监管渎职犯罪的特点和对策》《环保领域贿赂犯罪成因及对策》等多篇文章,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环境治理走上良性运行轨道和当地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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