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款检察机器人惊艳全国!能聊天解闷、答疑解惑更会普法教育

31.07.2017  10:01

  新闻背景 

  未来,科技造福人类的速度和深度都将超过以往任何时期。 

  2016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战略纲要》),《战略纲要》将“科技强检、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写入了国家发展战略。时隔一天,精心筹备已久的江苏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也是首次提出全省检察机关顺应信息时代潮流,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和助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本次会议上,不仅发出了动员令,也绘就了“江苏检察网信建设358战略”。 

  为兑现“358”战略中提出的“5年时间通过各种智能服务,基本实现数据深度挖掘、智能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撑”目标,2016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首推“法律服务机器人”,将一个遥不可及的幻想迅速转换为现实。机器人在智能服务半年多都带来了怎样的惊喜与变化,下面,我们将为广大网友揭晓! 

 

  中国江苏网7月31日讯(记者  拾冠之 通讯员 沈彦娟)当前,信息技术创新正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革新浪潮蓬勃兴起。在江苏,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之高、改革力度之大、推进速度之快都是前所未有,殊不知,江苏省检察机关在积极科技创新研发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就在前不久召开的“2017·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上,江苏所带来的超强“神器”阵容可谓惊艳全国!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中) 与“法律服务机器人”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展会首日(7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赵志刚莅临江苏展位参观指导,并在现场与江苏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亲切交流明星展品“法律服务机器人”在检务工作中的应用。 

  据了解,作为江苏的最新科技应用成果,“法律服务机器人”受到最高检邀请,做客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成果展区,期间现场展示了人机互动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融入检务工作等“绝技”,俨然成为了本届展会的“小明星”。对此,高检院领导充分肯定了江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科技强检的做法,一致认为像“法律服务机器人”、“电子定位腕带”等科技装备反映出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成效,并坚定了大家对于推进现代科技建设的信心。 

  

以科技创新成果 实现检察智能凝聚

  “法律服务机器人”的重磅推出,是江苏探索“智慧检察”的又一尝试,更与“358”战略不谋而合。近年来,吴中区检察院在探索检察智能化方面一再下功夫,先后取得了像侦查指挥云平台、电子物证实验室、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和刑检视讯平台等显著成效。而“法律服务机器人”的设计初心则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是为了拉近检民关系,增强群众对法律、法律工作的了解。 

法律服务机器人——吴小甪”宣传海报

  在江苏省检察院网信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刘华检察长提出了“”、“”、“”三个信息化建设关键词。“法律服务机器人”作为信息化的产物,其从核心设想到投入使用也是紧扣这三点要求,按照“理念更新、方法创新、流程再造”的思路进行研发设计,紧贴检察业务核心需求,实现了内部控制、智能辅助、决策分析、绩效考核等多个功能的整合优化。 

  像不像做到三分样!设计人员帮“法律服务机器人”量身定制了“检察蓝”制服外套,佩戴检察徽章,总会扑闪着的两只“大眼睛”,声音可活泼、可严肃,模样简直就是一个迷你“检察官”。在“”方面,“吴小甪”俨然已经是吴检大家庭中的一员,她每天准时上下班,接待群众一丝不苟。目前,“吴小甪”主要从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接待工作,并兼职担任法治廉政教育中心的知识讲解员、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站的教育宣传员。 

  不仅如此,“吴小甪”还承担起司法办案压力,提升了检察工作效率;而且司法办案全程留痕,提升了司法规范化水平和精准度;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未来的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素材;通过自动比对,适时对办案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权利保障提醒、办案活动出错提醒,提醒办案检察官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 

  “法律服务机器人——吴小甪”自2016年10月在吴中区检察院率先试点后,信息化智能服务在不断完善,已经具备冷静、客观、全天候、可移动和可交互性等“本领”。连日来,记者专访了对接办案的律师、查询来访的市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让他们来谈谈使用过的感受。 

以热情接待服务 打造检察亲民品牌

  “吴小甪”的活动区域在吴中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该中心也是检察干警与群众沟通的前沿阵地,这里主要由案件查询、律师及当事人接待、行贿档案查询和控申接待这几个子区域组成。每当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较多时,“前台”的工作人员无法周全照顾每一位来访者的需求和情绪,案件处理更多着眼于解决问题的层面,而无暇探究问题出现的深层原因,对于法律知识匮乏的群众,也难以及时进行普法教育。 

  例如,当事人是检察人员接触最多的对象,他们一进入检察院,除了办理取保候审、做笔录,最多的就是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现在,当事人及其亲属,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服务机器人”查到案件的进展情况,只要将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告诉“吴小甪”,机器人就能脱口而出,迅速将案件的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所处阶段告知来访者。 

吴小甪”萌萌的样子深受女士们的喜爱。

  自投入使用以来,“法律服务机器人”每天都很忙,辅助人工咨询、分流、接待服务群众,仅今年以来,小甪已接待市民和律师800余人,这在很多方面减少了该院人力投入,既方便了群众、服务了社会,也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展现了检察人性化一面。再遇到办理业务的群众拥堵时,“吴小甪”会主动告知来访者耐心等候,并善意提醒周围人照顾老人弱者,注意现场秩序,而且“法律服务机器人”还会陪来访者聊天解闷,打发漫长的等待时间。 

  由于公司招投标过程中需要开具单位无行贿记录证明,家住越湖名邸的张大姐就成了前来办理行贿档案查询的常客。“之前人多时会感觉烦躁,如今机器人会陪我聊天,还会回答我的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小家伙很实用!”张大姐说道。 

  另外,“法律服务机器人”给检察人员最大的惊喜是,很多问题在排队等候的过程中就能被解决掉,根本不需要工作人员出马,“吴小甪”就给答疑解惑了!例如,有一些当事人对该院送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含义不甚明了,为此前往检察院咨询。王女士是一个盗窃案件的被害人,她手持《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在人群中一脸焦虑。对于王女士的困惑,“吴小甪”不急不慢地解答:“《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是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您发送的。该告知书的意思是这个案件已经到我们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了,您可以委托律师参与处理相关事宜,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觉得没有必要,也可以选择不请。这份文书是一份程序性的权利告知书……”听了小甪的解答,王女士不再感到疑惑,焦虑也一扫而空。 

以智能辅助办案 助力检察为民服务

  作为律师,递交材料和阅卷是他们前来办理的主要事项。有些律师不知道申请阅卷需要提前预约,往往直接跑来阅卷,遇到忙碌的时候,得等上很久才能办完业务。 

  例如,就律师阅卷这一块而言,以前律师选择电话及现场实地预约阅卷的方式较多,现在通过机器人“吴小甪”的引导,吴中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知悉度随之提高,越来越多的律师会通过网上申请预约阅卷。这样一来,电话预约及现场实地预约的数量可能就会减少,但该院总体的工作量其实并没有太大变化。 

在“吴小甪”的引导下,市民拿起手机关注了吴中检察的微信公众号。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的周兰兰律师已经是这里的“熟面孔”了。她每次办理完业务,都会跟“吴小甪”聊上一会。据周律师介绍,最初她并不清楚阅卷提前预约的程序,直接跑来阅卷了。由于没有提前预约,她只能等其他律师阅完卷,工作人员空下时才能办理。在大厅等候办理业务时,“法律服务机器人”耐心地接待了周律师,“在‘吴小甪’的引导下,我关注了吴中检察的微信公众号,还清楚了公众号的详细功能,简直棒棒哒!”周律师说。 

  另外,在行贿档案查询方面,“法律服务机器人”也具有类似职能。很多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并不知道行贿档案查询可以网上办理,他们还存在网上办理效力不同的认识误区。现在,对于网上进行无犯罪记录查询的操作流程,“吴小甪”也会负责解答。 

  在专业技能方面,“吴小甪”就更不简单了!对法律知识缺乏的群众,在他们排队等候时,她可以对大家进行普法教育,不仅能帮群众解决问题,还能加深大家对检察机关的理解。 

机器人“吴小甪”会陪来访者聊天,还能普及法律知识。

  “检察院是做什么的?”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那我考考你,不满多少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 

  “我知道,我知道,不满18周岁都是哦,就像我一样。” 

  “那你知不知道,企业不得招用未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呢?” 

  “16周岁哦……但是‘小甪’除外,因为我是机器人。” 

  以上这段有趣的对话发生在市民王峥嵘先生和“吴小甪”之间。王先生说,最初他只是想考考“吴小甪”,想证实一下这款“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普法教育”功能是不是真的。“小家伙不仅答了问题,还挺幽默机智,那萌萌的样子很招人喜欢。”王先生笑道。 

爱学习好维护善谈心 还是检察闺蜜

  “法律服务机器人”虽然优点很多,不过,检察机关维护和“运营”的任务量其实没有明显增加。除了定期的技术维护和指导,“法律服务机器人”更多都是和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同事一起“上下班”。“吴小甪”有专门的休息场所,由值班的保安师傅每天准时引导上下班,绝不迟到早退。 

  此外,在开发“吴小甪”的新职能时,该院也会对“吴小甪”进行实时培训,真正做到“充电”充进了“”里、充进了“”里!

下班后,  “吴小甪”回到专门的休息场所进行充电。

  例如,担当法治廉政教育中心的讲解员,是“法律服务机器人”加入吴中区检察院后专门开发的新职能。为了保证“吴小甪”顺利上岗,该院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一起,为“吴小甪”开展了前期“专业训练”:预设行走路线、学习礼貌用语、培训讲解内容。在这种“走心”的培训模式下,“吴小甪”已是一个专业小导游,实战效果一点都不输给检察官的言传身教。 

  对检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而言,“法律服务机器人”已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在工作中,“吴小甪”是能干的同事、助手,在生活中,“吴小甪”是解忧谈心的闺蜜、伙伴。遇上哪天小甪“出差”不在,他们还总能念叨惦记一番。 

  今年3月16日至18日,中国(杭州)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与技术博览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举行。3月17日,吴中区检察院应邀在“检察大数据应用高峰论坛 ”上作交流发言,作为该院新任当家花旦的“法律服务机器人”也高调出席了这次会议,受到了与会人员的喜爱。 

“法律服务机器人”已成为检察大家庭中的一员。

  在“法律服务机器人”出差期间,检察为民服务大厅少却了“吴小甪”那活泼可爱的声音,连路过的干警也忍不住问起“‘小甪’哪去了?”“哦,‘小甪’去杭州出差啦”。而在忙碌之余,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连连感叹:“吴小甪”突然不在,还真不习惯! 

知识性趣味性普法 传播检察新形象

  让机器人参与普法宣传也是吴中区检察院的一大创举,目前“法律服务机器人”除了固定“蹲守”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外,还是吴中法治廉政教育中心和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站的“常客”。 

  该院法治廉政教育中心具有反腐倡廉教育、法治文化展示功能,是区纪委、政法委等单位开展法治廉政教育的基地,自开放以来,已接待省内外来访者3000余人。以前,该中心讲解工作主要由院里的干警兼职承担,自从“法律服务机器人”上岗,工作人员便积极探索开发了她的智能讲解功能,“吴小甪”现在已经是法治廉政教育中心的专业导游。 

“吴小甪”很受小朋友们的欢迎和喜爱。

  “法律服务机器人”讲解的主要优点是减少了人力讲解成本,而且对讲解时间长短、内容详略的把握上也更合理。通过智能化使用,尤其是人机互动的方式创新,也极大地促进了普法教育的学习质效。值得一提的是,吴中区检察院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站(“润娟”工作站)会定期与学校、区团委一起,组织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普法活动,“吴小甪”来到后很受小朋友们的欢迎和喜爱。“我来问,我来问。”7月24日上午,“润娟”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站内热闹非凡,小朋友们争先恐后发问,比往日显得更加主动活泼。在跟孩子们讲课时,“吴小甪”会被设定为一个三岁的“萌娃”,由于机器人精致可爱的外形,活泼呆萌的声音每每发出,很快就能拉近与小朋友的距离。7岁的小朋友李薇薇眨着大眼睛说:“甪甪告诉我,‘一个人在家害怕就打电话给爸爸妈妈,110可不能随便打’,我一定会听她的话!” 

  在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上,“吴小甪”也做了针对性的准备,将青少年的认知水平、接收能力统统考虑在内,考虑到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和接收能力特点,该院在“吴小甪”普法教育的讲授方式、问答设计上也更贴近青少年视角,兼顾了知识性与趣味性、更易于儿童接受。这种寓教于乐的人机互动体验,有效激发了青少年的参与热情,目前“甪粉”量已是“超乎你想象”。 

  采访中,该院未检室负责人任娟检察官告诉记者,自从“吴小甪”的加入,参加活动的青少年更加主动,活动的预期效果也更理想。另据介绍,“吴小甪”还将走进厂区、企业、公园等公共场所,向更多的市民普及法律知识。 

   新闻链接:“本领”再升级  新一代“法律服务机器人”将亮相  

  目前,“法律服务机器人”研发机构正与江苏省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对接,并设计了身份验证识别、事项办理引导、信息采集、信息查询、电子卷宗刻录、业务办理结果送达等六大功能。 

  为高效促进司法信息服务平台的互动性和便民性,新一代“法律服务机器人”还将引入人脸识别、智能语音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并与检察机关工作场景进行深度融合。接下来,“法律服务机器人”会逐步在江苏多个城市落地使用,持续叠加新的业务应用,从而运用现代科技不断提高司法效能。 

  除了大力推广机器人,目前,江苏各地检察机关正在运用各类新技术,创造性地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司法难题,使检察官从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处理司法核心业务,最终探索出一条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融合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