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行业务竞赛标兵风采录

20.10.2016  13:07

  编者按 10月12日至13日,由最高检政治部和民事行政检察厅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在京举行。经过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汇报与答辩三个环节的角逐,安亮怡等10名选手脱颖而出,获得“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本网推出特别报道,讲述他们的故事,展现他们的风采。

   安亮怡:娇小外表下的“自强不息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自强不息”是这个娇小美丽、倔强执着的女干警的座右铭;“争先创优”,是这个外柔内刚、争强好胜的年轻母亲的信念。因工作业绩突出,安亮怡多次被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今年,她还荣获“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秉承“打造龙江民行品牌”的团队理念,让安亮怡在民行工作上走得更稳更快,更远更好。民行案件关乎民生民利,涉及的法律条文纷繁复杂,除了在单位全心投入,她还把扩充知识的学习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掌握精髓;对已办案件,及时总结,记录心得。几度风雨,几多磨砺,她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莘莘学子迅速成长为优秀的一线办案能手。

  在9年的民行工作中,她先后从事综合、立案审查、案件办理等工作,能够迅速适应好工作角色的转换。共审查处理民行案件410余件,其中,独立审查处理民行案件260余件。每起案件都做到了意见准确,案结事了。参与办理的30余家外地企业虚假诉讼认定驰名商标检察抗诉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在黑龙江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领导和同事们对安亮怡的评价是“工作能力全面,办案是能手、写材料是快手”;在办案之余她还撰写了200余万字的调研材料、制度规范。凭着这股韧劲、拼劲,她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徐守良:做到力所能及的极致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助理检察员

  曾经是一名法官,通过遴选成为一名检察官。在徐守良心里,法官、检察官,都不能称之为“”,无论哪种身份,他都快乐地投入其中。从法官到检察官,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他作为法律人的情怀:不偏不倚,始终行人间正道。

  熟悉徐守良的同事对他的评价高度一致:认真严谨、热爱学习。勤学不辍,孜孜以求,徐守良逐渐成长为单位里民商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办案骨干。2014年以来,他办理案件百余起,参与研究案件几百起,展现出了一流的业务素质和无瑕的职业品格。在案件质量上,他追求精致,以负责任的态度精雕细琢,力求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案件效果上,他追求和谐,发挥自己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多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在文书撰写上,他追求精彩,力求完美,撰写的法律文书,做到了案件事实表述清晰,说理论证准确充分,文书格式标准规范。

  徐守良先后获全市办案标兵、全省办案标兵、全市检察理论优秀论文一等奖、全市精品案例一等奖,主持全省公开听证现场会的案件听证、主持全市首例民事申请监督案件的检察宣告……因为他始终认定:一件事,要么不去做,既然决定做了,就要全力以赴,做到力所能及的极致。

   陈惠滨:民行检察让他圆了“大侠”梦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2009年进入福建省检察院以来,陈惠滨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六年多来,共办理民行检察案件180余件,为国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所办案件至今未发现任何差错,每起案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陈惠滨爱看武侠小说,投身检察事业,几乎满足了他对于“大侠”的一切幻想。办案过程中,他前后详细阅读了30余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并自费购买了多本民法专著。在他看来,每读完一本《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感觉,就像学习了一套新的武侠秘籍一样。

  办案过程中,陈惠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作出相应的判断,针对不同的案件施展出不同的“武功招式”。他以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把抽象的法条诠释为一件件公正的个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只有练好检察官的‘降龙十八掌’,业务过硬,才能赢得百姓信任。”陈惠滨说。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获得福建省检察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文书,所办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今年,他还获得了福建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伍松林:对民行检察充满憧憬与激情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志之难,不在胜人,在自胜”。伍松林从检9年,是一段努力奋斗、勇攀高峰,一次次完成自我超越的历程。

  2007年,他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考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工作。2014年,他作为省院优秀年轻干部代表被选派赴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主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同年,首次参加全国民行检察业务竞赛的他获得了“优秀办案人”的荣誉称号。2016年他再次参与角逐,终获全国“业务标兵”称号。

  9年的检察生涯,伍松林共办理400余起民行监督案件,既有“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生案件,也有标的上千万的大案。在工作中他注重总结、提炼和进行理论探讨,所撰写的论文被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评为优秀论文,尤其是在基层锻炼的两年,对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同时,作为全省授课讲师团的骨干成员,他的授课受到学员一致好评。

  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承办人、个人二等功、全省业务标兵等,这些冰山一角的办案荣誉就是他不断超越的最好证明。

  每当提到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他总是满怀憧憬与激情,希望在不断超越自我中为民事行政检察的发展竭尽所能地贡献力量!

   匡俊:和领导“顶牛”他总能赢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民行检察业务范围广,知识更新快,只有把功夫下在平时,不断学习、永无止境,才能适应新的形势,符合新的要求。”匡俊经常这样鞭策自己。

  1987年出生的他,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就有着让同龄人艳羡不已的“光环”,一次性以473分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3年考过注册会计师……认识他的人对他的印象是——认真、钻研、勤奋。正是靠着这种秉性,3年时间,他迅速从一名民行检察的新兵成长为业务骨干:他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无论案件大小都“一视同仁”,经常为了某个问题跟同事争论得“脸红脖子粗”,甚至跟领导“顶牛”,但一般他总能“”。

  他以案件为“圆心”,深入钻研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尽可能拓展法律“半径”,甚至把案件汇报变成了对某个理论问题的研讨会,但他总能收放自如;好学乐学成为他的良好习惯,工作之余,总是把学习计划安排得满满的。3年来,他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多篇调研文章、还入选了天津检察调研人才库……

   陆小涛:十年坚守终磨一剑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员

  从南京大学毕业后,陆小涛考入泰州市检察院,如今已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近10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标兵和专门人才。

  陆小涛对待工作有着一种百折不挠的韧劲。长期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内勤,需要同时面对综合、办案、流程督查、接待答复等多项工作,但她不怕苦、不服输,踏实学习、虚心请教,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力求将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最好,这为她在后来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陆小涛对待办案有着一种奋发有为的干劲。在办案中,她始终将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作为时刻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坚持将“三个效果”统一起来,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

  陆小涛在办理一起标的额近300万元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中,会同当地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使恶意串通的当事人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虚假诉讼的事实,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全部的抗诉理由,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陆小涛对待调研有着一种持之以恒的钻劲。她善于总结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其撰写的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调研文章多次获江苏省检察院表彰,并先后在“沪苏浙民行检察工作座谈会”和第四届“民行检察·西部论坛”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徐同武:精益求精是他的始终追求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民商事案件注重自由心证,而司法人员的内心确信必须源自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全面把握。”徐同武说。

  在他办理的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且可能存在伪造证据的违法情形。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徐同武多次开展监督调查,认真核实主客观证据。在经过实地调查、充分论证后,该案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最终成功获得法院再审改判,为监督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而败诉方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也无话可说,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1年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徐同武进入广州市检察院工作。专业上的优势让他在工作中得心应手,同时在办理大量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自2014年独立办案以来,徐同武已累计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0余件。他所办理的案件类型既包括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还包括虚假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等。

  “小徐不仅法学理论基础扎实,还善于钻研,每一次案件讨论和案件汇报,他总是精益求精。”这是同事对徐同武的评价。作为年轻同志,他经常在下班后独自一人在办公室研究案件。正是这种对司法正义的执着追求,才使得徐同武在经历了短短5年办案实践后就迅速成长为了一名“民行标兵”。

   王雪花:苛刻的要求是对法律的负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作为一名法律监督者,永远都要用一种近乎苛刻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在王雪花看来,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还要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有不畏逆境的人生态度。

  2010年,硕士毕业的王雪花进入司法系统工作。2013年,她以优异成绩遴选至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三年间,她办理案件100余件,办案数量、质量均居全市前列。仅2015年度,个人所办案件有5件获法院再审改判,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2014年,首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举办,虽然她已完全具备参加竞赛的各种能力,但限于检察工作年限较短,她无缘参赛。但她甘做绿叶,主动请缨为重庆市检察系统的参赛选手担任陪练,为他们最终在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她付出的汗水也变成累累硕果:2014年她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公务员,2015年她入选重庆市检察人才库、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民事行政检察专业研究小组。

  凭借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勤奋刻苦、努力钻研的工作干劲,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检察情怀,让她犹如峡岸峭壁上的鲜花,在逆境中傲然绽放,为人间增添芬芳,让人心感受温暖。

   孙玲:让案件经得起法律与时间检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助理检察员

  大学毕业进入检察系统,孙玲一直从事民行检察工作。作为具备14年工作经验的资深办案人,她始终提醒自己常思不足,保持初心。

  秉承学生时代的勤奋努力,多年来,孙玲先后办理500余起案件,参与研究案件逾千起,并担当多起重大复杂案件的办理任务。从“兄弟阋于墙”的家庭析产纠纷到数额千万的融资经营纠纷,从简单初级的合伙争议到关系复杂的股权纷争……她高度负责,力求在办案中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细致咨询、不远千里进行现场勘查,到组织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她审慎细致,力求案件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

  她立足本职,忠实履责,得到当事人认可,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感谢信当作动力;她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敦促自己加强学习,也在履行职责中收获荣誉与成长,曾被评为山东省检察院首届民行业务竞赛的十佳办案人,被济南市政法委授予济南市公正执法标兵,荣获省院三等功,所撰文书曾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法律文书。

  前进无止境,她时刻提醒自己所负职责,不断提升自己的岗位素能与履职能力。

   孔德雨:不断完善自己帮助他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员

  “人生的意义与快乐在于不断完善自己并对社会和他人有所帮助。”这句话一直在不断地鼓励着孔德雨。

  具有律师助理、法律顾问、硕士研究生学历、民事审判等经历的孔德雨,2013年调入南宁市检察院民行处工作。6年的审判和检察工作期间,他共审理、审查民行案件200余件,能够坚持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统一,无一超期,亦无一错案;能够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他注重文书说理能力,在2015年参加了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取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全面提高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在办案同时,孔德雨善于总结和思考,理论调研能力也在不断提升。他的一篇文章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两篇文章获“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多篇文章获广西理论研究优秀奖。2016年,孔德雨还撰写了广西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一项。

  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积极的学习态度,让他获得了领导同事们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