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去年以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19人

24.06.2015  17:11

  24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举办2015年“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向媒体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举报工作成果。 

  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接收举报线索13940次,其中署名举报8426次,重复举报3181次。全省共初核举报线索872件,侦查部门根据举报中心移送的线索共立案342件。全省共审查不立案线索184件。向侦查部门发出《提醒函》3354份,《催办函》1062份。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实名举报答复2643件。全省共受理、办理、答复举报人复议申请或申诉共1138件。

  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19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1190条、重要案件信息2871条、法律文书31571份。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但调查核实工作给被举报人造成一定影响的,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严格执行奖励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激发举报人举报热情。

  今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4.6%。其中,贪污案262人,贿赂案426人,挪用公款案106人。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等一系列部署,在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大要案的同时,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民生领域渎职犯罪509件667人。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地沟油”、“注水猪”、“疯牛肉”、“毒豆芽”等事件,共查办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14件21人。兴化市注水猪肉案件被央视曝光后,省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派员前往泰州跟踪案件侦查全过程,三级检察院协作配合,及时立案查办了大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史庆国等三人玩忽职守不履行监管职责渎职案件。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东海县质监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企业大量购进废弃油脂生产食用油,销售到北京、四川等5省市117家大中型食品企业,销售金额达6000余万元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重复信访比2013年下降1个百分点,2015年1-5月,重复信访占比24.5%,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

  2014年以来,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1人,其中境外2人。今年4月下旬,江苏省检察机关与上海、安徽等省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明缉捕归案,这是我国“天网”行动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在逃犯罪嫌疑人,得到了中央追逃办的充分肯定。

  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办理控告申诉及国家赔偿案件8280件,其中控告案件2931件、刑事申诉案件2147件、民事申诉案件3144件、国家赔偿案件58件。对于错误裁判或决定,该抗诉的抗诉,该纠正的纠正,该赔偿的赔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省对多起错误裁判提出抗诉或建议再审,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错误的予以纠正,对于检察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及时作出赔偿决定并赔偿到位。如常州市钟楼区院对邵某、卜某强奸案,被害人提出申诉后,经检察机关抗诉,邵某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卜某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分别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又如孙某、许某某申请国家赔偿案,检察机关及时作出赔偿决定并赔付。2014年以来,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赔偿10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14年以来,共救助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862人,发放救助金45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