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统计子系统 实现由静态采集到与办案活动融合

19.04.2017  10:41

  今年4月开始,江苏检察机关在全省部署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实现了检察统计方式由手工到自动化、网络化,由静态采集到与办案活动的融合。

  据介绍,统计子系统是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之后又一个业务信息化成果,标志着检察机关办案、管理、统计‘三位一体’目标的全面实现。统计系统立足于数据自动生成和案件信息查询两大基本功能,改变了传统每月手工统计报送的情况,数据实现了实时汇总更新,极大地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在数据使用上,以按需定制、定向投放方式,不同岗位检察人员所需数据可随时查询获取,改变以往人工查询数据服务模式,由用户自主网络查询。此外,新的统计子系统使得每个办案部门、每位检察官的办案数据可关联到具体案件,方便随时了解办理进程、节点和法律文书,实现信息互通关联,人、案、数一体。同时,统计子系统还提供了业务分析自动生成和诸多个性化、便捷化、可视化的查询使用功能,检察机关信息资源开发能力、数据处理和应用能力都会出现极大的提升。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要求做好系统全面部署工作,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成立统计子系统应用推进领导小组,实现统计子系统的全面应用。同时,省院将组织各级院案管部门全体人员、各业务部门流程监管员、统一业务软件系统管理员参加系统操作培训,全力以赴做好统一业务系统推行应用工作,推动全省检察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据介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始全面推行,是融办案、管理、统计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系统,其中的统计子系统于2016年底研发完成,前期在江苏、云南、四川、海南以及河南五省进行试点、安装调试和基础配置,并于今年4月在江苏全面部署推开。(特约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疏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