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邗江检察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

17.09.2017  09:16

  为建立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民行检察职能,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的选任条件、聘任程序、职责、权利保障等。

  为更好地落实《意见》精神,该院联合区司法局、部分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聘请了辖区内七家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各位联络员畅所欲言,为民行工作更好地开展献计献策,检察院民行部门也在对联络员的答疑解惑中,进一步详尽地阐述了民行职能,并就如何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进行讨论。

  双方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切实转变理念,增强检律互信;优化工作机制,推进检律互动;着力职业协作,实现检律互赢,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孙玉秀 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