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全面贯彻检察工作新要求 担负起新时代法律监督重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近期在最高检党组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和在北京市检察院调研时的三次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鲜明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2个字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讲话站位高远、思考深入、把脉精准、要求明确,更是鼓舞人心,在广大检察干警中引起热烈反响,在检察机关迈入新时代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具有重大意义,是全国检察机关今后发展的科学指引和理论遵循。江苏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以讲话精神引领推进全省检察工作新发展。
“讲政治”要坚定不移、知行合一。讲政治是对检察工作第一位的要求,不应是空洞的口号,而应有实际的行动。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改革发展重大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组织专题辅导、学习讨论,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伟大进程中发挥检察机关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把党中央的重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履职重点,关注党中央关注的司法问题,关心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司法办案中既要坚守法治思维,又要善于运用政治思维,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顾大局”要敏锐自觉、聚焦履职。山中一日,世上千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办手中案是行不通的。顾大局要求我们要善于观大势、谋大事,坚持系统化思维,培养全局眼光,善于从党和人民的需要出发,因时而动、应势而行,与大局同频共振。要时刻想着党和人民需要我们干什么,找准履职结合点,而不是自我封闭、关起门来想我要干什么。顾大局落实到江苏检察机关,就是要围绕省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求,建立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惩防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公益诉讼保护工作,落实好加强产权保护、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研究提出服务“一带一路”、江苏“1+ 3”功能区建设指导意见;同时要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发生,杜绝将经济纠纷办成刑事案件,提高检察工作对江苏发展的贡献率。要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突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好省院出台的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质效的“41条意见”,既坚决打击又依法办理,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和涉黄赌毒等群众深恶痛绝犯罪的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围绕保障民生,突出打击危害扶贫、影响乡村振兴的犯罪,高质量办好虐童、校园欺凌、环境污染、违法动拆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品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犯罪案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和关爱救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
“谋发展”要自信求实、探索创新。谋发展首先要有检察自信。检察机关是一切公诉活动的发起者,只有我们能代表国家提起刑事公诉,只有我们是公益诉讼的专职发起者。检察机关还是所有诉讼活动的监督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离不开检察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诉讼监督,我们要坚定检察自信,坚守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但也要看到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我们在监督上仍有空白,有的是很少做,比如自行侦查;有的是不愿碰,比如行政检察。这些都是长期困扰我们的短板和弱项。谋发展,谋的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拉长短板、突破瓶颈、消除弱项。这个“谋”字,要求我们不能做“批评家”,不能只讲困难不提供解决办法,而是要做“实践家”,将困难一个个找出来,逐个想办法、找对策、明路径、定措施。谋发展落实到江苏检察机关,就是要做实“三大公诉、三大监督”,实现各类检察业务充分、均衡发展,创新发展,为走出一条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之路作出更多贡献。要突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出台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规则和指引标准,强化检察机关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审查、把关、过滤、监督作用;牵头建设全省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畅通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线索发现纠正渠道。要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改进现行民行办案机制和模式,构建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收集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要主动争取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推动规范执法司法向前、向后延伸,帮助检察机关解决法律监督盲区问题。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典型案件、指导案例评选发布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实践、以案释法。
“重自强”要提升能力、夯实基础。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重自强要求我们要奋发图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队伍、能力、机制建设。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自身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差距,将“专业化”作为2018年江苏检察“关键词”,突出加强检察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推广业务培训特色小课堂、精品课程建设,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领军人才培训班,建立新型检察办案团队,健全覆盖三类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要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着力减少管理层级,淡化行政色彩,去除“官本位”思想,引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安心办案、专心成长。要紧跟信息化发展步伐,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重点网信项目实施,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高效化、规范化、精准化;尤其是要加快全省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完善,提升办案质效,并努力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要落实全省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计划,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层基础。
(作者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