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检察工作巡礼: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18.07.2016  18:35
  

   

  2015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走进最高检。

  本报记者程丁摄

     

  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该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赵宝仓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别人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多次表示,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5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让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阳光透明运行,有力促进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了诉讼民主、诉讼文明的发展。

  诚恳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真的没想到,去年两会,我在一次发言中提出的建议会出现在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附件5’中,提出同样建议的其他代表委员和我的名字也对应列出。”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惠农分局副局长张仙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附件5”《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用长达8页的表格,汇总了675名人大代表、48名政协委员在不同场合对检察工作提出的37项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检察机关办理和落实的情况。3月13日至14日,代表委员们在审议和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对最高检工作报告“附件5”赞不绝口。在“附件5”中,他们看到了最高检办理和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诚意和务实举措。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他们的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要求,政法机关要从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中发现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肯定作为经验加以总结提高,把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把建议作为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在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监督下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对代表委员关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最高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近年来,曹建明检察长在外出调研时形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惯例:每到一地,都要与驻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他反复强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是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是各级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改进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5年多来,最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除了院领导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座谈,最高检18个内设机构分别采取邀请视察、督导和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与代表建立起直接联系渠道。

  与人大代表一起“走出去”,赴各地检察机关视察调研,已经成为近年来最高检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形式。5年多来,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江苏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安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云南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甘肃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铁路运输检察”“举报宣传”等主题,分赴江苏、安徽、云南、甘肃、广东、黑龙江、福建、河南等地,开展专项视察、督导、专题调研活动,“把脉”检察工作。

  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倾听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承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更是重中之重。2015年4月10日,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交办会上要求:“最高检独办、主办和分办的建议和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当面沟通的做法,获得代表委员点赞。

  80%以上的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经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各级检察机关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过程。

  阎建国代表建议加快出台司法解释,加大打击制售假食(药)品犯罪后,最高检把办理这一建议与研究部署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于2013年4月28日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周建琨代表提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后,2015年最高检开展深化惩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惩处大肆“围猎”干部、行贿数额巨大的案件……

  5年多来,检察机关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还深入落实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

  各级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的监督作用,定期举行座谈会,大力推进诉讼民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民主监督和智库参谋的作用,有力促进了诉讼民主和诉讼文明。

  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您在担任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的25年时间里,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正是因为有您这样的人民监督员的有力监督,才有今天法治吉林建设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

  日前,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给80岁高龄的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胡宝元写下了这封回信,三页纸的内容,饱含着对这位人民监督员的尊重和崇敬。

  人民监督员制度既是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更是对检察事业的支持。

  早在十多年前,面对“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社会质疑,检察机关创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人民监督员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2003年,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启动试点。2010年10月,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改革为由上级检察院统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扩大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具有终局性决定权的主要环节。

  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各级检察机关不折不扣的落实。地方各级检察院建立和细化职务犯罪案件监督台账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扣押财物的保管、处理、移送、退还情况以及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情况等,建立并细化相应台账,随时提供给人民监督员查阅。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运行规则,将监督评议案件的办理过程用规范性文字和图解的方式进行说明,指导下级检察机关规范开展人民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在工作中依法履职。

  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日前,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专家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自此迈入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

  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监督,先要勇于公开。公开的程度,反映出接受监督的诚意。

  5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层层推进,是以开放最高检大门为开端的。

  2010年5月28日,最高检首次向社会开放。60名来自媒体、高校、社区的代表进入最高检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的主题就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1年11月30日,最高检举行第三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港澳人士代表首次“零距离”接触内地最高检察机关。

  2014年8月21日,最高检举行第九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菲律宾等国家的50名大学生走进最高检参观交流。

  2014年12月8日,34名律师代表走进最高检。这是最高检首次针对律师举办开放日活动。律师代表与首席大检察官、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等多位大检察官面对面座谈交流……

  截至目前,最高检共举行了1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也通过具有特色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敞开大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深化检务公开,需要不定期的开放,也需要完善机制、规范运行。

  5年多来,最高检始终致力于破除检察工作中的“神秘主义”,以提升规范司法水平为中心,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在北京、黑龙江等省市试点公开制度的相关改革,并最终建成了拥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四大平台的案件信息公开网。

  2013年10月,最高检下发《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司法办案过程。

  2014年6月,最高检检委会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这一规定明确检察环节承办的重要案件信息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这年10月1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全国3600多个检察院都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同一平台集中公开办案流程、办案结果、办案文书。

  专家认为,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大举措。

  深化检务公开没有终点。2015年2月28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表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以外,要基本实现检察工作一般事务性信息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检务公开工作改变了以单向宣告为主的传统做法,积极探索推进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

  最近两年多来,最高检相继入驻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主流新媒体平台12个,运用微发布、微直播、微动漫等形式,开启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新模式;运用图解、漫画、视频、H5等多种形式,打造检务公开新“舞台”。

  动漫《“检察君”带你走进人民检察》曾刷爆朋友圈,“检察君”化身普法达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网友介绍检察职能,赢得网友一片点赞。今年两会期间,动漫《2016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大猜想》引爆网络,发布5天内阅读量便达200余万次。通过新媒体了解检察工作,已经成为众多网友的首选渠道。

  截至今年6月17日,最高检新媒体共发布大要案信息944条,其中,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大要案信息80条,与各省级院同步发布大要案信息864条。最高检新媒体总粉丝数突破5000万,发布信息总计7.7万余条,累计总阅读量超10亿次;全国检察新媒体官方账号11710个,共发布信息500余万条,总粉丝数达9000多万个;全国检察机关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体账号89个,拥有粉丝数248万个——全国检察新媒体矩阵全面建成,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更加便捷高效,目的只有一个: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阳光透明运行,在人民监督、支持下,更好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