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借助“互联网+” 多层次多角度打造新媒体“矩阵”

17.05.2016  09:49

  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预告】18年来,刘龙清解剖尸体280具,鉴定案件14575件,纠正错误鉴定445件,全部被法院采纳,被誉为“当代宋慈”。2013年8月,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命名的“刘龙清劳模工作室”在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成立。明天,让我们跟随他的脚步,感受检察法医style。

  5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条微博引起网友关注。接下来几天,其陆续推送的以《刘龙清的检察法医style》为主题的系列微博,多维度、多视野地展现了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法医刘龙清一天的工作生活,阅读量超过427.1万次。这种热烈场面并非第一次,这已是“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的第七站。活动由最高检新闻办公室和一些省级检察院共同策划,迄今为止话题总阅读量达3913万次。

  最高检组织,省级院发力,基层院竞相出动,自上而下,以新媒体形式全方位展现检察工作,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正面发声、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已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的重要平台。一些出其不意的创新形式,一些有趣或感人的检察故事,正在互联网上慢慢展现,汇聚着更多法治正能量。

   检察工作步入“互联网+”时代

  “3月9日下午,宝安区副区长刘惠玲率领区政府执行专员、发改局、财政局、建筑工务局等部门负责人来我院调研公诉楼修缮工程有关事宜。我院叶鹏检察长、巫春华副检察长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工作会议。”2010年3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通过新浪微博发布的这条普通的工作动态,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运营的大幕。

  随后,湖北、云南、广西、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陆续开通,成为地方检察机关“微博问检”的中坚力量。

  2014年7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要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进以最高检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群建设,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同年,最高检成立新闻办公室,并随之开通“两微一端”,开启了全国检察机关“互联网+”新时代。自此,新媒体建设飞速发展,各地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

  2014年以来,湖北、江西等省相继实现三级检察院“两微一端”全覆盖,还通过在腾讯网、新浪网建设检察微博发布厅、入驻“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形成多平台、集群化、矩阵式的运行特点。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根据自身实际,注重发展蒙汉双语新媒体。包头市达茂旗、科右中旗、苏尼特左旗等地检察院相继开通蒙汉双语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搭建起检察机关与各族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

  “两微一端”逐渐成为检察机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个重要平台,让群众更加有效了解、参与、监督检察权的运行,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变成检察机关在“线上”的延伸。

  2015年2月,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开通并打造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彩信、APP手机应用软件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在线交流、咨询服务、法律解读等功能,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

  2015年7月,曹建明检察长在“互联网+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互联网+检察工作”的概念,并进行了深入阐述。这不仅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互联网+”战略的实际行动,也是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主动融入互联网时代潮流的重要举措。

  开通新媒体只是起点。如何利用新媒体推动阳光检务、智慧检务,实现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更好地捍卫司法公正,更好地服务群众,已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驱动力。

   打造服务民生“主战场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于检察机关,是检务公开、宣传工作的“扬声筒”,更是沟通民意、服务民生的“主战场”。

  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权威发布检务信息、与网友互动,及时披露重大案件信息,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传播法治好声音的新常态。今年第一季度,最高检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75条,其中涉及部级干部8人、厅级干部65人。截至今年4月11日,最高检“两微一端”共发布大要案信息874条。

  今年4月14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在线”对常州市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微直播。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引来不少网友围观点赞。

  “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开展的专项活动等业务工作,点击微博一目了然。”“作为检察院的粉丝,看到了打‘老虎’、拍‘苍蝇’的成效,为检察点赞。”一条条留言评论,不难看出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取得的新成效。

  检察机关官方微博与网友的微博互动日益频繁,通过网络收到的案件线索呈现出上升态势。

  同时,检察机关利用新媒体源源不断地提供服务民生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下设服务菜单,链接法律法规数据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援助和举报中心,为百姓打造“指尖上”的检察立体服务平台。

  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在官方微博、微信设置律师阅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服务栏目,还专门向辖区数百名律师发送短信,告知预约联系的方式;向全市代表委员和群众寄去“两微”介绍单千余份,扩大“两微”预约服务的知晓度。

  贵州省检察院开通“贵州检察12309”一体化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两微一端”、电话、邮件等7种媒介,与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4项检察功能巧妙融合。

  ……

  最活跃的舆论场在哪里,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对一些重大涉法事件,检察机关利用新媒体及时回应群众,破除谣言。

  2015年4月,“南京虐童案”引发社会关注,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及时发布微博,依法据理回应网友疑问,获得网友好评。

  2015年12月,“河南大学生掏鸟获刑10年半案件”曝光后,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新乡检察”发文,通过解析判决书、采访办案检察官、解释刑法相关条文等方法充分辨法析理,有力回应了质疑。

  此外,为不断满足受众的观感需求,以图解新闻、动漫、视频、H5、专题策划等形式呈现的检察新媒体作品应运而生,检务公开不再拘泥于新闻报道、文字配图的传统方式,走上了更具影响力的创意和亲民之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动漫《2016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大猜想》引爆网络,发布5天阅读量便达到200余万次。最高检新媒体先后制作发布了19条原创视频、图解和H5策划,《跟随首席大检察官的脚步见证检察2015》《最高检@你,“打虎拍蝇”成绩单请你查收》等,在朋友圈被刷屏式转发,总阅读量达700余万次。

   大数据”思维助力检察工作

  2015年12月30日,检察日报社正义网主办的第三届政法新媒体峰会在北京举行,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50强”的评选结果,发布了国内首份《互联网+检察工作研究报告》。

  今年1月,最高检头条号在“端·政——数说政务新媒体”大会上斩获“最具影响力政务头条号”和“最具影响力检务头条号”两项大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鄂尔多斯杭检在线”等30个检察头条号获评“最具影响力检务头条号”。

  各地检察机关借助“互联网+”的“东风”,在检察大数据生产、应用研发水平、网络安全建设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得到了创新发展,取得可喜成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已经步入大数据时代。以新媒体为例,截至今年2月22日,最高检“两微一端”共发布检察信息6.3万余条,各平台粉丝数达3500多万个。全国检察“两微一端”共发布信息近400万条,总粉丝数达到8200多万个。

  检察数据的标准化建设、存储和运算能力得到逐步提升。2013年底,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推进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兼容、归集不规范等问题逐步得到改善。

  在检察内部数据标准化起步的同时,全国各地也开始通过提升大数据的存储和运算能力,深度挖掘数据的决策辅助价值,促进大数据的应用。2014年,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建设了检察机关电子数据云平台,用大数据思维服务侦查办案,实现远程办案协助,数据资源积累,平台资源共享。2015年12月,河南省检察院申报的检察诉讼档案资源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系统,被列入了国家档案局2015年度科研项目计划,该项目以检察档案诉讼资源大数据为依托,建立云计算应用中心,运用语义分析、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大数据技术,将检察档案管理的传统业务转向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关系洞察、趋势预测等,以实现案情智能分析预测等司法辅助功能。

  同时,检察机关基于海量数据的应用研发能力日趋专业化。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转变思维,围绕“互联网+检察工作”部署,借助科技力量,有意识提高未来检察业务场景画像能力,积极进行应用研发和平台建设,并不断优化检察业务流程,在提升办案水平、打造阳光检务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以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创新研发的移动客户端为例。该移动客户端于2015年9月上线使用,分为公众版和干警版。公众版的检务公开平台,设有检务公开、检察动态、控告申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律师阅卷预约、案件信息公开、法律咨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等16个功能模块。而面向检察院内部的干警版APP则是为了规范日常检务管理,涵盖了请销假审批、派车审批、检察长日志等多项功能模块。

  “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借助互联网,智慧检察建设驶上了高速路。各地检察机关将积极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促进互联网与检察业务、检务公开、检察为民深度融合,破解检察工作难题、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