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要照"单"办案 云龙司法办案成效:周期短了结案数高了

26.06.2017  10:22

  “多压‘担子’,多去‘面子’,多甩‘袖子’。”谈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的权力清单,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青这样说。

  作为全国“老先进”,云龙区检察院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采取“三步走”战略,建立科学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首先是引导检察官正确认识权力。司法责任制改变了以往逐级审批才能定案的模式,针对个别检察官存在的畏难和依赖心理,该院“对症下药”。一方面多压“担子”,对重大案件指定业务骨干办理,对普通案件减少科长审批,分管检察长减少听取汇报次数,倒逼检察官自主办案、自主决定。另一方面注重能力提升,设立每周“微课堂”,让检察官走上讲台谈经典案例、办案体会;邀请专家授课培训,组织岗位练兵;开展“岗位之星”“办案能手”“优秀案件”评选等一系列活动。

  其次,云龙区检察院稳妥准确“放权”。该院按照改革文件要求,结合该院实际,科学组建办案组织,在反贪、反渎部门设置检察官办案组3个,在侦监、公诉等部门设置独任检察官17名。制定《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检委会审议案件的意见》,界定检委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各自的权限范围,明确案件标准。

  此外,还要注重对权力的监督,做到“放权而不放任”。云龙区检察院实行检察权运行月通报制度,对每月案件评查、流程监控以及检察长(副检察长)听取案件汇报、检委会讨论案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检察官考评依据,增强检察官正确用权的“紧迫感”。

  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实行以来,云龙区检察院司法办案取得显著成效。在检察官专业素能方面,今年有3个部门和10名干警在市级以上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表彰;在独立办案方面,普通刑事案件检察官独立作出批捕、起诉决定的,分别占同期办结案件数的77.4%和74.5%;在办案质效方面,公诉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4天,成功抗诉2件3人,立案监督2件12人。(通讯员李春丽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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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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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落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