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袁洪中:雷霆出击不手软,俯身扶弱含深情

12.07.2018  10:13

  他是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袁洪中。同事们都喜欢叫他“老袁”,其实他40岁刚出头,之所以这么称呼他,除了因为他敦厚老实的性格,更主要的是他是侦查监督战线上的一名老兵、一杆老枪。对待罪犯他毫不手软,雷霆出击,以打击犯罪为己任。他以公平公正为宗旨,为犯罪嫌疑人昭雪冤情,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老袁从事侦查监督工作多年来,数次荣立三等功,屡获嘉奖。

  2013年2月,老袁接到了一份焦某某涉嫌强奸一名小学生的案件卷宗。老袁在审查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后发现:焦某某还有涉嫌性侵多名未成年女孩的嫌疑。可是出于现有证据不足,很难给嫌疑人定罪。“小学生”“被性侵”,这些敏感的词汇就像针一样扎在老袁的心头。“如果受害人不是旁人,正是自己的孩子,又会怎么办?”老袁不敢多想。他加班加点,制定补充侦查方案,指导公安机关重新取证,并依法对焦某某作出批捕决定。决定作出后,他提议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持续跟踪,深挖侦查,科学取证。最终,查明焦某某确涉嫌强奸十余名女性,其中11人是尚不满14周岁的花季少女。焦某某为此受到了应有的法律严惩。

  作为一名侦查监督岗位的员额检察官,老袁总是认真研读每一份笔录,核查每一个证据,他知道,自己的职责不仅仅是打击刑事犯罪,更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6年7月,老袁承办了一起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名叫阿木(化名)的男青年。到案后,阿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按照正常办案流程,可以审查批准逮捕迅速结案。但细心的老袁,通过一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的话,改变了阿木的命运。一次与负责该案公安机关承办人的闲聊中,老袁得知阿木因盗窃曾被北京司法机关判刑,有可能构成累犯。但在提审阿木时,阿木坚决不承认在北京作过案。有些嫌疑人的确存在避重就轻或者死不承认“灰色过往”的情况,这个阿木究竟是在狡辩还是确实存在冤情?因没有足够证据,警方也并未在提请审查逮捕书中提及这一内容。

  为了全面收集证据,老袁与北京检方取得联系,申请对两地警方收集到的阿木指纹样本进行比对,两次北上,终于还原了事实真相:在北京被捕的其实是阿木的表弟。他落网后,冒用了阿木的身份。被羁押在扬州看守所的阿木实则是被冤枉的。

  老袁,是打击犯罪的急先锋,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守护神,更是敢于硬碰硬屡获点赞的“食药环”监督带头人。他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平台优势,先后在食品药品和公积金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2017年,老袁联系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对辖区内200余家包子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其中违规使用“泡打粉”的商户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刑事立案。最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13件14人,全部得到有罪判决。这一系列举措有效维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擦亮了扬州名小吃的招牌,该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食药类”十大典型案例。

  面对荣誉,老袁很坦然。在他看来,荣誉只代表过去,他和同事们执法为民的征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忘初心,以浩然正气,砥砺前行,为检徽增光!”这是老袁发自内心的铮铮誓言,更是广检人的铿锵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