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八小时之外的社区检察人

03.09.2016  16:06

  8月30日傍晚,家住江苏省淮安市荷花小区的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员小董,下班后刚回家,就有几名邻居先后找上门来。邻居老方手里拎着一袋水果,硬往小董手里塞:“董科长,感谢你,我的儿子被公安撤案了。

  年初,老方的儿子与人发生口角后,将对方达成轻伤后躲了起来,伤者报案,公安机关对老方儿子进行网上追逃,老方整天愁眉苦脸,既害怕儿子外逃的日子隐姓埋名日子不好过,又害怕被抓后坐大牢。

  6月初的一个周末,老方在业主微群里收到“社区检察志愿者八小时之外服务群众”的公告,方知小区内住着一位“高人”,忙不迭地敲开小董的家门求助。小董明确告诉老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自诉案件,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如果老方能够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同意不追究老方儿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缠绕老方数月的心结顿时解套,老方托亲拜友抓紧赔偿了被害人4万元,双方达成了和解。

  “幸亏有董检察官啊,使我们一家在法律问题拎得清,采取了正确方法处理儿子的事。”老方见小董一再推辞其送来的水果,索性将水果分给前来求助的邻居。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组织全院70名干警开展“八小时之外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区检察志愿者使群众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也推动了检察工作开展。

  “某行政执法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小区居民刘某多次向小董反映,小董与淮阴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干警通过调查核实,发现了刘某系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罚款对象,并申请法院执行,刘某等人随即转移财产,不配合法院执行,该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无违法现象,但是法院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小董等人对法院非诉执行工作展开调查,一举监督14件非诉行政案件。

  淮阴区检察院的70名社区检察志愿者均在所居住社区公开了检察官身份、手机号码、住房的门牌号,请群众对自己八小时之外言行进行监督,主动承诺八小时之外义务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零距离”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刑事案件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判的家庭开展走访,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争做合格检察官、合格共产党员。截止目前,该院已经通过社区检察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0余人次,化解社会矛盾19件次,开展法律宣传讨论31场次,受教育1200余人次。

(郑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