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能让我看看你的脸吗”无锡市检察院联手法院一调结两案

04.11.2020  09:50

  “我已经找到新工作了,跟你报个喜!”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了案件当事人杨小军(化名)打来的报喜电话。就在几个月前,杨小军还因劳动纠纷身陷困境。

  2016年5月6日,杨小军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在道路上施工作业时,与他人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受伤,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开发公司称,杨小军是受建设公司安排从事清理工作。开发公司是经建设公司申请,先行垫付工资,和杨小军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杨小军对此并不认可,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他与开发公司在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获得了仲裁委支持。开发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开发公司。杨小军上诉后,二审改判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撤销一审判决。开发公司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无锡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因杨小军坚决不肯提供居住地址,检察官只能通过电话与其沟通情况。经审查后,检察官认为,虽然开发公司提供的杨小军签字的代垫工资表上有“代垫”字样,但该表系开发公司制作,真实的代垫关系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开发公司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向杨小军发放工资,经办人亦是开发公司的员工,可以证明杨小军主张二者存在劳动关系具有较大可能性。因此,该案二审生效判决并无不当,依法只能作不予监督处理。

  然而,一纸文书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杨小军依据法院确认二者劳动关系的判决,向宜兴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获支持,但开发公司对此不服,随后向无锡市人社局提出复议申请,没得到想要的结果后,以两个单位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眼看双方又要陷入一场漫长的诉讼,而解决此事并非只有“打官司”一条路可以走,承办检察官决定跟双方好好聊聊,把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以及坚持诉讼各自可能要面临的问题讲清楚。经过一番权衡,双方都表示愿意通过和解方式尽早解决纠纷,但在补偿金额方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承办检察官继续通过电话和双方释法说理。经过半个多月协调,双方终于同意由开发公司支付杨小军8万元,一次性了结纠纷。

  鉴于行政诉讼尚在法院二审审理中,检察官主动联系法官沟通案件办理情况,与法官形成了民事、行政诉讼纠纷一并解决的意向和方案。

  在检法两部门的共同主持下,2020年3月9日,杨小军和开发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开发公司按约支付了补偿款,并当场向法院递交了行政案件撤诉申请。

  签完和解协议,杨小军向首次见面的检察官表达谢意,并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检察官同志,你能摘下口罩让我看看你的脸吗?”“哈哈哈……”话音刚落,大家都开怀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