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大事记|攻坚克难 检察改革脚印扎实有序推进

04.03.2016  09:34

   

  全国人大代表、步长制药集团董事长赵步长:

  过去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政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把检察改革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务实之策,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继续保持了良好工作态势,各地改革创新成果层出不穷。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动作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力、效果之实。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相信检察机关会凝心聚力、统筹兼顾,加大推进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5年,作为司法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改革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司法管理体制、人权司法保障、司法权运行机制、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进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公益诉讼试点、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等一系列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按图“施工”,42项任务细化为91项举措  

  回眸2015年检察改革,有一个关键词值得一提:力度。这一年,最高检按照中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自身承担的改革任务。

  最高检颁布了《2015年检察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主要任务。

  最高检全面修订了《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组织统筹。

  最高检还制定工作方案,把由检察机关承担的42项改革任务细化为91项改革举措,明确了各项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顶层设计”的司法改革任务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为加强组织领导,最高检成立四项改革工作研究小组,负责组织推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改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在整个改革推进过程中,“加大部署和督办”成为一种工作常态。曹建明检察长四次主持最高检司改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让人民对司法改革有更多获得感”。最高检司改办积极沟通协调,加强督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重点开路,公益诉讼试点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攻坚战”,每一项任务都是一块“硬骨头”。2015年,进入关键之年的司法改革工作能否有所突破?最高检抓住关键,通过重点开路引领整个检察改革顺利进行。这其中,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一个重要着力点。

  最高检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

  2015年5月5日,《试点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2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7月2日,最高检印发《试点方案》,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8 月20日,最高检对各试点省份实施方案作出统一批复,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15年11月底,试点地区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其中,已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案件200余件。

  2015年底,由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展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主动出击”的姿态,更对推动其他检察改革产生了良好示范效应。

   稳步推进,主要改革项目整体进展顺利  

  2015年11月1日上午9时,随着湖北省三级检察机关3952名现任检察官同时进入全省14个考区参加入额考试,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又增添了一个动人的画面。

  这一年,经过各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呈现出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

  除探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外,检察机关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试点、深化检务公开等多个大项改革上均取得重要突破或进展。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截至2015年11月,10个试点省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全部完成,共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6570名;监督范围由7种增至11种;各级检察机关组织监督案件3072件。

  完善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最高检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8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9月正式向社会公布,10月召开全国性会议作出具体部署。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多措并举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1942个检察院已实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四级联通。同时,规范审查受理、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治理等,取得较好成效。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运行一年,进展顺利。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管辖、内部机构设置等,初步显现了“跨地区”办案的优势。

  深化检务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检察案件信息公开、检察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成效明显。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已有四级共3500多个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4万多件、重要案件信息8万多件。

  与此同时,最高检配合中央政法委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积极提出意见,加强对口指导,取得明显效果。

  最高检司改办负责人说,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总体部署,加大工作力度,陆续推出新的改革措施,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在基层的落地,推动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