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检察出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十举措“

19.08.2015  13:02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努力构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检察工作格局,取得较好成效。为充分体现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的价值取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该院研究出台了《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十项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成立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派驻环保科技城检察室。与环保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探索提起公益诉讼。 二是倾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深入开展“走近企业、服务发展”专项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对发生的涉企刑事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推行涉检信访处理“三个二”新模式:即实行承办部门和控申部门共同派出干警“双人接待”制;“警务岗”二人值班制;二次来访检察长接待制,进一步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水平。探索对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作出处理前实行公开答询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信访权利。 四是扎实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深入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公安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络员、案件咨询等制度,积极探索开展以督促起诉为主要监督手段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 五是加大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打击力度。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危害公众生命健康的不法经营行为。对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的刑事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实行专人办案制度,并由分管检察长亲自监督办案。 六是加大惩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力度。 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以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案件,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偿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 七是进一步加强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 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机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等。主动向未成年人、聋哑人和家庭贫困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简化手续流程,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八是积极查处司法不公背后腐败。 严查虚假诉讼、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枉法裁判背后的司法腐败,深挖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冤假错案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以派驻区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工作室为平台,加强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 九是进一步加强涉农法制宣传工作。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以微博、微信新媒体应用为平台,创新信息化条件下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的方式。组建志愿者宣传队送法进乡村,向农民群众面对面讲解农村土地征用、农村低保、涉农资金等政策,并为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举报电话的便民联系卡,加大涉农资金的监督力度。 十是积极构建服务群众检察机制。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七项制度》,突出抓好“一站(检察工作站)一室(派驻检察室)一中心(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载体建设。依托社区检察工作站,每月定期到镇村、街道上门服务,倾听群众呼声,提供“点对点”的法律咨询和“零距离”疏导,积极打造亭湖检察特色群众工作模式。(李响 杨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