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信息化:智慧检务从共建走向多赢
检察信息化:从探路到腾跃
7月19日,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在北京展览馆举行,1.5万余件检察办案科技产品亮相。程丁摄
案管机器人成为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上的亮点。
观众体验“VR+检察”数字模拟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
全国人大代表、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景新海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森林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超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党委书记马杰
全国政协委员、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严望佳
智慧检务是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网络强国等系列重要讲话,增强科技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的系统工程。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两个善于”的观念,要求在改革创新中“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严密实施,检察信息化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办公自动化迈出探索步伐
“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112部队”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检察机关呈现的办案状态。配设备、建网络、用软件,20世纪90年代初,检察机关开始了“数字检务”检察办公自动化探索的初步行动。
截至1999年年底,全国共有137家检察机关建立了局域网络,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5个省级检察机关、33个地市级检察机关、98个基层检察机关,四级检察机关均尝试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办公办案需求的局域网络。检察机关“数字检务”的雏形已基本形成,信息化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应用软件等均开始了早期探索并形成了应用性成果,检察人员的办公办案方式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转变。
“这一阶段是检察信息化从无到有的质变,早期检察信息化的探索积累的经验、制度、设备为后期检察机关信息化良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告诉记者。
2000年1月10日,最高检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决定》。随着科技强检战略规划的实施,网络建设被提到了从未有的高度。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检察机关相继启动了2001年的一级专线网数字化改造工程、2002年的“213工程”、2003年的“151工程”。
2004年下半年,《2003-2007年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正式下发。该《规划》明确了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2003-2007年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据赵志刚介绍,到2007年年末,全国2981个检察机关联入专线网,3095个检察机关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据统计,有1991个检察院利用信息发布系统建立了专网网站,2029个检察院建立了电子邮件服务系统。每年全国各级检察院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类会议达1000余次。这组充分落实规划后获得的数据,预示着“网络检务”阶段的任务完美达成。
“四个统一”拉开网上办案帷幕
2009年,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信息化要“坚持建用并举、更加突出应用”的发展方向。这标志着“信息检务”(也称“应用检务”)时代的开始,信息系统建设成为新的着力点。曹建明高屋建瓴地提出检察信息化“四个统一”指导原则,认为未来一个时期,解决检察信息化发展“瓶颈”问题,必由之路就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在“四个统一”原则的指引下,检察机关检察信息化迈出了由基本应用向全方位、深层次应用转型的步伐。2012年8月,最高检根据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需要,决定以深圳等地成熟软件为基础,集中研发适用于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覆盖各项检察业务。2014年5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除绝密级案件外,各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案件受理、办理、文书制作、审批程序等各办案环节都在系统内实现。
案件信息公开是最高检在“网上办案”变革中打出的又一记“重拳”。2014年10月1日,随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在全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并正式上线运行,一个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等四大平台于一身的检察机关对外沟通窗口彻底打开。
“从职责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森林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超认为,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有效地回应人民群众对重大司法办案等信息的求知欲望,为公民实现知情权提供了便利,形成了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检察,有力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这种标准化、流程化的网上办案模式使检察业务工作成为一条高速运转的“流水线”,检察信息化在“信息检务”阶段的任务完美收官。
智慧检务从共建走向多赢
2015年也被称为“互联网+检察工作”元年。
2015年7月3日,最高检召开“互联网+检察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智慧检务”的概念,将全国检察机关的电子检务工程打造成“智慧检务工程”成为了这一阶段检察信息化的新要求。
2015年11月9日,最高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曹建明检察长深刻指出,要从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乃至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抢占制高点,着力在建设和应用上下功夫,努力把电子检务工程建成“智慧检务工程”。
最高检全力推进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2017年6 月13日,随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开通运行,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站在现代科学技术前沿,建立科技型检察院,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维护司法统一和公正,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2017年7月19日,“2017·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这场检察科技盛宴拉开帷幕。此次展会展品除各种办公办案设备外,还包括当下最火爆的人工智能、VR、无人机、机器人等前沿科技产品,引来不少观者纷纷驻足拍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党委书记马杰认为,智慧检务通过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了高效、透明、便捷的检察工作方式,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司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严望佳认为,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事业和法学研究如何融入这一轮科技革命已经成为一个全新的课题。检察官和科学家必须携起手来,实现跨界融合,解决智慧法治建设和应用的重大命题,探索法治的未来。
2017年9月21日,由最高检发起,航天科工集团、中国人民大学等共同参与的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在最高检举行成立仪式。这是近年来最高检首次与产、学、研单位合作成立创新性组织。
2017年9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曹建明检察长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智慧检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智慧检务理论体系、规划体系、应用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
在会议期间,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现场连线演示了网上、掌上和实体“三位一体”智慧型检察院的各项全新功能,将科技渗透到检察官办案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该院目前全年办理的2000多个刑事案件,90%通过远程提审解决,提起公诉的1200件案件,45%通过远程庭审办结。
“苏州样本”实际上是检察机关探索智能辅助办案,向信息化要检察战斗力、通过科学技术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
“最高检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全国人大代表、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景新海在现场全程观看了演示连线,在他看来,智慧检务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指示要求,既坚持了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又符合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规律。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告诉记者,无纸化办公,随时随地检察工作的协调和沟通,自动生成案件审查报告、批准逮捕意见书等,这一项项信息化建设成果,是检察机关凝神聚力、开拓创新的结晶,有助于提升检察官的办案效率和质量。
蓝图已经绘制,奋斗正当其时。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会议总结讲话时强调,“全体检察人员都是参与者、亲历者,要顺势而为,努力推动智慧检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