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来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19.09.2016  20:08

  近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王绍中带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人员在省档案局副局长赵深等陪同下来南京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胡万进向检查组简要介绍了我市概况及档案工作情况,陪同检查组开展检查活动。

  王绍中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工作座谈等方式,先后检查了建邺区档案工作、市档案局(馆)和市审计局等单位“十二五”以来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王绍中副局长对我市贯彻实施《档案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南京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档案工作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档案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档案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形成许多工作亮点。在去年南京大屠杀档案“申遗”过程中,南京市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做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活动中,王绍中副局长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该《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国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档案强国的纲领性文献。要按照《意见》精神,结合《档案法》的修订工作,完善领导体制,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把《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档案工作,档案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能,做好档案的收管用,加强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设备完备、功能健全,为百姓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服务;二要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记录。南京正处在转型创新发展的重要阶段,大量的档案在不断地形成,档案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跟进,切实加大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力度,全力留存城市历史记忆。三要进一步发挥档案资源的价值。档案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老百姓的需求,把档案资源保管好、利用好,更好地发挥档案史料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四要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档案法治意识,普及档案知识,传播档案文化,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建邺区委书记张俊、市审计局局长姬桂玲、市档案局局长束建民等分别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并表示将按照检查组意见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强协调,巩固成效,整改不足,努力推动档案事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