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启动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和项目储备库信息报送工作

26.01.2016  11:37

  根据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我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启动全省国家重点档案情况普查和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省档案局谢波局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有关局领导和处室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

  1月21日省局组织召开各市分管局长和部门负责人会议,领学《总体规划》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和项目储备库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并特邀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司副司长刘芸讲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案,解答有关工作疑问。欧阳旭明副局长在会议上指出: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普查和建立项目储备库是为后续项目申报、审核和统筹等提供依据,是开展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基础,各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总体规划》,吃透政策要求。全省各地要在认真如实填报国家重点档案信息采集表的基础上,按照“抱团取暖、兵团作战”的思路,整合全省档案资源,围绕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民生等重大问题,建立全省项目储备库,开展档案专题保护和开发利用,发挥国家重点档案智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