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发出全市案管系统首份检察建议 诉讼监督一贩毒网络案“漏洞”

12.04.2018  10:35

  日前,江苏省沛县检察院由案管科在审查受理案件中发现问题并提请检察长同意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作的第一份检察建议书送达被建议单位。这是该院案管科成立以来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也是徐州市案管系统第一份检察建议。

  前不久,该院案管科在受理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及缅甸人范某某贩毒案件时,为确定贩毒层级以进一步明确管辖问题,对该院3月12日受理的同一贩毒网络另一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贩毒案件进行层级界定时,发现这两起案件存在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同一犯罪事实出现两份不同立案文书;同一文号立案文书立案事实和立案时间不同;以及立案文号小,立案时间在后的三方面问题。反映出公安局在《立案决定书》的统一管理、文书开具、编号、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因案件涉及公安机关内部不同办案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也由公诉科、未检科等不同办案单元办理,案管科提出了案管部门制作发出检察建议的申请。在报请市院案管处同意和本院检察长批准后,沛县检察院案管科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赋予案管部门制作检察建议的功能模块,制作了该份检察建议。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强制类文书统一管理;加强调度协调、严格审核;杜绝开具空白文书和进一步完善强制类文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检察建议。(通讯员 李培友 关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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