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实行刑案自动轮案制 每月人均办案8.6件

17.06.2016  17:57

  6月7日上午9点23分,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业务管理科接收了公安机关移送的2件危险驾驶案、2件盗窃案和1件贩卖毒品案。20分钟后,这些案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分流至刑事检察科3名检察官手上。承办人李一婷手上已经有4件在办案件,但面对新分配的2件危险驾驶案依然很淡定。按照“专科门诊”制度,她办理这类案件早已驾轻就熟。

  “过去的分案制度过于重视‘随机性’,将所有案件全部‘打包’自动分给承办人,固然减少了人为因素,但案件难易程度有高低,承办人办案经验也不等,不能真正保证分案的合理性。”该院业务管理科科长李峰介绍说。

  据此,今年2月以来,该院实行“专科门诊”刑事案件自动轮案制度。何谓“专科门诊”?该院业务管理科和刑事检察科共同分析研究办案检察官人员状况和受理案件情况,将检察官分成A、B、C、D四个办案小组。A组专办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两类案件,B组承办未成年人案件,C组承办侵犯知识产权和跨地区环境污染两类案件,而D组则承办其他3组办理范围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业务管理科对应四个办案组自动分为A、B、C、D四类,再依次随机分流到组内各承办人手中。同类案件专人受理,“普通小病”和“疑难杂症”都能在最有经验的“医生”手里得到“诊治”。据介绍,通过这一制度,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间被压缩到5天,普通刑事案件为14天,疑难案件为45天,比之前缩短了30%至60%不等。同时,为保证综合办案素能,除案件量较多的A组外,B、C组分别承担了普通刑事案件二分之一、三分之二的轮案,有效避免忙闲不均。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业务管理科还对刑事案件的流转、办理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实行“三色”预警制度。对存在超期危险的案件,发出蓝色警告并督促结案;对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发出黄色警告要求立刻纠正;对存在重大案件瑕疵的案件,发出红色警告,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整改。

  该制度试行以来,该院刑检部门人均办案数为每月8.6件,比去年增加30%,截至目前未发现一起错案、“人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