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关键证人”出庭支撑兴化检方公诉

16.05.2016  23:28

  5月3日,为查明案件事实,经兴化市检察院申请,在被告人王宁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中,关键证人杨某出庭作证。

  兴化检察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加强公诉能力建设,自加压力,大胆适用直接言词原则,主动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直面”庭审,期望通过规范、公开的庭审,真正使各方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证据认定在法庭,确保审判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

  2015年3月12日至9月16日,被告人王宁通过网络先后从“兵部军用品公司”购得3支气枪转卖给被告人孙友强。2016年3月31日,兴化检察院对被告人王宁涉嫌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向兴化法院提起公诉。在第一次的庭审中,争议的关键点是证人杨某的证言。公诉方认为杨某的证言不能证明被告人王宁构成自首;辩护方认为,证人杨某在公安机关的证言未能完整说明被告人王宁的归案情况,直接影响该法定量刑情节的认定。兴化检察院根据该案的特殊情况,向兴化法院申请证人杨某出庭作证,获法院同意。

  2016年5月3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在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以及法官的询问下,证人杨某完整叙述了被告人王宁到案的全部事实经过。经过双方交叉询问得出的这一事实与兴化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完全一致,辩护律师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