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做好案件内外部监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08.07.2015  12:00

    “我们的案件质量评查不局限于文书是否全面,对于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缜密都会列入评查范围。”灌南县检察院案管科科长杨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严格形成案件“月月评”案件评议机制,确保案件文书的“出口”规范合格,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制作形成规范制度,发给业务部门,要求业务部门承办人绷紧案件质量弦,在做到案件实体公正合法同时,兼顾程序合法。审查起诉科干警小王表示案管科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能促使自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更注重程序,对换押、审讯的时间把控和承办人签名等都是有效的督促。 

  该院案管科依托“检察开放月”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认为从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能看出该院在细节完善上的追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自我监督予以了肯定,对近年来该院查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案件予以了赞扬。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明强调,每一份盖检察公章的文书都代表这检察机关在外部的形象,树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要从小事做起,案件的流程、文书的制作应该更加规范,提升案件质量也是检察机关力量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