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召开

25.12.2014  11:08

  12月22日—23日,省环保厅在苏州召开2014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省核安全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监管人员,13个省辖市和昆山、泰兴、沭阳3个省直管县及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分管局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的负责同志近60人参加会议。蒋巍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座谈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培训宣贯,邀请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康玉峰副司长作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统一监管十年回顾”的专题讲座,省核安全局有关负责同志宣贯了江苏省移动通信基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实际运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8个工作程序及规范;第二阶段是交流座谈,与会代表围绕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环保管理、提升监管执法及应急水平等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对2015年重点工作及改革思路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

  蒋厅长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省核与辐射监管系统在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信访应急、监测管理、深化改革、能力建设七个方面取得的新成效。同时指出,随着国家新《环境保护法》的正式施行、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核能核技术及通信产业发展进程的加快,环保部门的辐射环境治理任务更重、监管执法难度更大、履职要求更高,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2015年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弘扬“一种文化”,在全省核技术利用领域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落实“严慎细实”的监管要求,做到 “两个全覆盖”、“两个杜绝”,即覆盖全体持证辐射工作单位及其骨干人员,杜绝企业隐瞒虚报和违规操作行为。二是解决“两个瓶颈”,即现行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体制问题、监管机构独立性统一性问题。要加强基于风险的环境管理,进一步理顺环保监管执法、事故应急、信访投诉等权责分工;推行辐射安全监督员制度,形成辐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严防事故发生。三是推进“三项改革”,即加快核与辐射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划定、公开行政审批及监管执法等权力事项、边界、清单;全面落实企业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制;推进辐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社会组织,引导行业自律。四是提升核电监测预警、事故应急防控、队伍装备、廉洁从政等四种能力。五是做好“十三五”核安全与辐射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