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小孩乘坐的校车会出事 高邮给校车套上安全“紧箍咒”

02.06.2016  12:26

  “上次事故发生后一直提心吊胆,就怕小孩乘坐的校车会出事,可不乘校车又没有办法,学校离家太远。现在听说校车各项检验合格,驾驶员也定期接受培训,我们家长的心里就踏实了。”家住高邮市三垛镇的老刘对前来了解情况的检察官居淑贞说。2016年5月,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乡村,听取农村学生家长校车安全建议。

  检察机关如此重视校车安全,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起有惊无险的事故说起。

  2015年5月21日上午6时许,高邮市三垛镇二沟小学的校车驾驶员胡华(化名)像往常一样驾驶着自己承包的校车准备将23个小学生一并送至学校。原本核载9人的车子上居然塞进了24个人。

  胡华驾驶车辆行驶在乡间道路上,路的两侧是当地民众养殖的虾塘。当行驶至一转弯处时,胡华方向打得过急,加之超载,车辆偏离了路道。胡华原本想踩住刹车,控制速度,却误踩油门,结果“轰隆”一声,校车撞断路边一根电线杆之后,侧翻在路边的虾塘里,车上乘载人员全部落水。

  早晨,正值当地群众上班高峰期,周边群众目睹这一事故后,自发参与抢救。经过半小时的紧张施救,车上24名人员全部获救上岸。幸运的是,路边的虾塘深度不足1米,加之气候温暖,无人员伤亡。

  高邮市检察院得知这一事故后,迅速指派普通刑事犯罪预防部门检察官参加联合事故调查组,帮助搜集固定证据,查清事实真相。

  事故调查很快有了结果。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载和人为操作不当。校车驾驶员胡华负全部责任。几个月后,公安机关依法取消胡某和他驾驶的事故车辆接送学生的资质,同时对胡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次事故无疑为全市校车安全状况敲了一次警钟。在听取检察官的汇报后,高邮检察院检察长顾勇认为:“要杜绝问题再现,就要从源头上来遏制事故的发生。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应向制度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缺陷发力。寻找校车安全存在的普遍安全隐患,最终堵住漏洞,消除隐患。

  2015年7月,高邮市检察院向该市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集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审查校车驾驶员准驾资质和车辆运营资质等审批证明以及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培训等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措施。

  高邮市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校车1350次,督促处理违法行为328起,取缔了一批“黑车”“黑司机”,核准全市122辆校车具有营运资质。同时检警双方多次磋商,双方建立了互通信息、合作监管的工作机制。

  该工作机制运行半年来,全市校车运营情况良好,没有再发生一起事故。(通讯员  陈宏明  居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