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款”骗子多 崇川检察官:谨防掉进骗子的陷阱里

15.03.2017  20:03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陆某以给好处费为由,并承诺贷款由其本人偿还,先后欺骗本市多名在校学生到办理“校园贷款”的公司以学生本人名义贷款,陆某本人支付学生数百元费用后,将所得贷款本人使用,不归还或者只归还少量贷款。贷款逾期后,贷款公司向学生追要全部贷款以及利息,导致被骗学生被迫偿还债务,给学生以及家长造成较大经济压力和损失。此外,还有极少数学生为谋取好处费用,充当“贷款业务员”积极帮助陆某骗取贷款。该案中,江苏某职业技术学院、南通某科技学院、南通某大学等多家学校有数名学生被骗。

  当前,南通市辖区内以及互联网上有近百种“校园贷”平台,少数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落入“高利贷”陷阱,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有不法分子利用学生贷款的门槛低、手续简便,盗取学生信息办理贷款,或者欺骗学生办理贷款,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甚至唆使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给学生的健康成长、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带来了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 

  承办检察官提醒: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的消费观,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量入为出。学校要教育普及与投资、消费相关的金融知识,帮助学生培养防范“力所不及”的风险以及识别各种非法借贷的意识与能力;建立日常监测、预警及应对处理机制,对校园内开展的网贷营销宣传活动,要履行审查和许可义务,一旦发现有欺诈性、不合规的“不良校园贷产品”,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学生家长们也需及时和孩子沟通经济情况,引导孩子合理消费。  (蒋君   李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