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校园伤害案件调研报告 七成案件发生在小学

29.05.2015  18:56

  新华报业网讯 5月29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法院去年以来校园伤害案件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苏州两级法院共审结校园伤害案件52件,占未成年人伤害案件总数的10.09%。苏州中院少年庭联合姑苏区法院少年庭对此类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校园伤害案件呈现出学校(包括培训机构)被诉几率高、事发时学生年龄跨度大、学生打闹推搡和体育锻炼致伤为主等特点。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在小学校园的发案率较高,占比达到71.2%。

  调研发现,学生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是校园伤害案件发生的最主要原因,不少学生事前对危险行为缺乏预估,一旦发生危险又无法有效地自我保护。其次,大多数家长的关注点仍放在孩子的学习成绩上,而忽视了安全教育。再次,学校的安全教育缺乏实效性,个别学校的基础设施也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细节的设置上不够完善,如为了美观将台阶油漆成一色容易造成视觉错误等。

  “预防和处置好校园伤害,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预防和处置机制。”苏州中院少年庭副庭长周耀荣表示,对家长来说,要重视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引导孩子认识一些危险行为有可能造成的后果,逐渐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对学校来说,要建立有效的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采取个性化的分层教育,使学生在体验中学会绷紧“安全弦”;对社会来说,要以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为基础,给予学生身心权益的保障。同时,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在积极救治孩子的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便于事后的纠纷处理。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孟旭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