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三个意识”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08.12.2014  10:12

  牢固树立“三个意识”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总队长樊燕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中国进行了全面部署。统计调查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按照建设法治中国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和统计调查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中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入贯彻依法行政

  统计调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统计调查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重要意义,通过大力学习宣传《统计法》,使统计用户、调查对象和统计调查人员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指出:“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严格依法规范统计工作。《统计法》是统计活动的根本大法,是从事统计调查活动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统计调查部门,唯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有效组织统计调查工作;才能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保障统计权益;才能有效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统计法》规定,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方面负有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在带头依法行政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法制教育,确保依法统计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要守好法、执好法,首先必须学好法、真懂法,特别是使统计调查活动的各个参与主体都能知法、懂法。《统计法》明确了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统计的基本任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强调了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要求,是统计调查人和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执行的基本遵循。因此,在抓好统计部门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必须更加广泛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详细的普法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充分利用街头横幅、标语和黑板报、户外广告牌、LED屏、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让《统计法》走进千家万户、千企百村。

  (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进行统计调查、开展分析研究、提供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时,要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大力弘扬统计职业道德,严肃调查法纪,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形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数据,切实维护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做好统计诠释和统计知识普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统计信息获取权。要严格为统计调查对象保守秘密,对于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