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88种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定责有"标尺"

19.12.2015  10:42

  行人未从人行横道穿过公路发生事故,该如何定责?行驶在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如何划分责任?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7日公布其编撰的《交通事故定责案例汇编》,对88种交通事故情形中当事人过错的程度、如何定责等予以规范。

  “过去,全国都没有一个统一细化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群众往往认为认定随意性大,由此引发很多矛盾。”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介绍,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规定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可具体到每一起事故,因为道路条件、现场情况的不同,加之办案民警对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违法对事故形成所起作用的认识差异,也就造成了不同的交警对类似的交通事故定责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交通事故定责缺少一把统一而具体的“标尺”。该《汇编》做到“一把尺子量责任”,避免了过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标准不一的弊端,将有效破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难”的困扰。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