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简不减权利 从快不降标准 建邺检察认罪认罚案"一步到庭"

25.08.2017  08:52

  王某、蒋某没有想到,自己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加上法院判决只用了2天时间。两人听到宣判时,都还有点蒙:不是说起诉加审判至少也要1个月左右吗?

  “这是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种尝试,即在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优化法律文书、类型化证据规格。”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告诉记者,在前期速裁程序试点中,办案人员发现基层危险驾驶案件量大,多数证据简单事实清楚,特别是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程序还有进一步简化的空间。于是,该院针对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一步到庭”的办案模式。

  在“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对于危险驾驶案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流转血液酒精鉴定文书,将侦查时间压缩至2到3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次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当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目前,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基本上是当日起诉当日审判,其他罪名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决定适用该模式的当日或次日起诉至法院,法院2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庭判决。

  “一步到庭”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为2天,同比缩短70.5%。由于实行类型化的审查报告比以往更加突出审查重点,案件质量因此更有保障。为了保证“一步到庭”案件办案质量,建邺区检察院采取了权利告知“一单式”、法律文书“表格化”、出庭公诉“值班制”等多项办案机制。“一单式”即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诉讼期限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合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一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并由其逐项签字确认。“表格化”即对原有公诉审查报告进行简化,制成表格式审查报告,使审查重点进一步突出,一目了然。起诉书也实行表格化,省略诉讼过程和证据列举,突出起诉书指控指南和划定指控范围的功能。“值班制”即实行出庭公诉人值班制度,由一个值班公诉人集中办理相关案件。

  日前,南京市检察院和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共同举办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围绕“一步到庭”办案模式进行了深入研讨。建邺区检察院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确保在办案时间缩短的情况下,真正做到提效率也保质量,减环节不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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