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常州市司法局以标准化建设促机关作风转变

25.07.2017  01:21

今年以来,常州市司法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观念,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一是明岗定责,规范流程。明晰机关每个部门岗位的履职要求、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将行政行为制度化、工作责任公开化。根据岗位职责和管理目标绘制工作、办事、服务简明流程图,让每名干部职工都明白自己“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做”,进一步把工作和服务落实到细微之处。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修订《常州市司法局机关制度汇编》对规章制度、业务工作规程、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首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制来强化民主监督,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逐步规范干部行政行为。

三是强化考核,注重落实。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在全体人员中逐步实现良好的标准化工作习惯,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四是营造氛围,优化环境。开展“标准化作风日”主题宣传和标准化作风建设示范处室创建活动,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与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相融合,形成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机关文化。在局机关大楼和市公共法律中心大楼设立监督台和文明用语、忌语,在常州市司法行政网设立网上监督电子邮箱,时刻提醒全体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廉洁办事,引导人员做到“8个亮”:亮职责、亮制度、亮项目、亮身份、亮内容、亮程序、亮时效、亮监督,逐渐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清廉、和谐的机关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