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常州市司法局以标准化力促“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

02.03.2017  00:45

常州市是全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一年来,该市司法局把落实省厅部署,推进试点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通过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与“四个全覆盖”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力促“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

一是通过标准化引领,补齐基层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司法所建设导则》中对组织机构的规范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有效破解了困扰多年的司法所管理体制难题,市委政法委、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为辖市、区司法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供政策保障。新北区司法局去年新增2个政法专项编制,落实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经费达200余万元。

二是对照标准要求,优化工作流程。 与加强制度建设融合,对2000年-2016年期间制定出台的115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岗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各项业务工作的流程。钟楼区司法局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编制以“书、图、文、例、表、单”为要素的《工作规范手册》,以优化工作流程促进机关工作质效提升。

三是依靠标准实施,提升服务水平 。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执法管理规范化和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金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标准要求,优化功能区布局,形成“前店后厂”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集中受理、分流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得到陈震宁副省长的肯定;溧阳市司法局对照标准要求,投入150余万元,完成1000多平米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动中心提档升级;天宁区司法局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有标牌、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要求和专职调解员、专职社工、律师“三员”配置模式,推进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