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晒”敢于“查” 如皋市检察院请人民监督员当案件“质检员”

11.05.2023  10:32

案件质量查是确保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评查,既是履职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如皋检察院敢于‘晒’,人民监督员也敢于‘查’,希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参加完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举办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后,南通市人民监督员、如皋市如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立胜表示。

为切实落实最高检察院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如皋市检察院日前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互查互学,引领案件高质效办理。

此次评查,由案管部门员额检察官牵头,抽调院案件评查人才库成员,邀请人民监督员组成评查组,采用交叉评查的方式,对相关部门办理的决定不起诉、不批准逮捕、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涉企犯罪等5类80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前,案管部门围绕“高质效办案”主题,列举了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企业合法产权和财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14个评查重点,作为此次评查的参考。

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某公司诉讼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合规、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身份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人民监督员现场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沟通。下一步,如皋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将针对此次评查发现的问题,会同检务督察部门共同督促整改,推进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