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查办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逐年上升

16.12.2014  18:22

  “渎职往往是隐性的,但是危害大,造成的损失更大。

  “发展经济给老百姓增加收入,是造福一方,反渎职查办案件,挽回损失,同样是造福于民。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近日召开,听取并审议了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的《关于江苏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专题审议。

  据悉,为配合这次审议,早在今年6月下旬,江苏省人大内司委有关同志就先期赴南通、宿迁、无锡等地开展调研;9月上旬,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率该省人大内司委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赴泰州、常州两地,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后,召开由人大内司委、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听取和探讨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期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还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厅负责人作了辅导讲座。

  审议中,常委们普遍认为,2012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切实履行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职能,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常委们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及时介入民生事件,代表评价“工作很给力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宏坤对报告中谈到的“三个突出”印象深刻,“突出民生领域,突出行政执法、司法,突出重大案件、重大事故渎职侵权。”蒋宏坤说,江苏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要求,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与很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提升了办案质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地沟油”“病死猪”“假羊肉”“假牛肉”“毒胶囊”等事件,共查办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1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资源开发、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环境监管等领域渎职犯罪63人。

  对此,江苏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成林评价说:“更加重视了,更加给力了,效果也更加明显了。”在江苏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顾汉萍看来,检察报告很好地贯彻了中央和江苏省委的精神,检察机关今年重点抓了“地沟油”“病死猪”等涉及民生的问题,查办了大量案件,做了大量工作,江苏反渎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近几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职,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特别体现在办案规模、案件类型、涉案人员层级级别等方面,查办的重特大案件占比在逐年上升,工作成效显著。”该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梦娟说。

  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参与了江苏省人大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专题调研,他认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也非常吻合。赵鹏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反渎职侵权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反渎职查办案件,挽回损失,同样是造福于民

  委员们在发言中普遍认为,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还不到位,有的以为只要不谋私利、不揣腰包,渎职就不是犯罪,仅属于工作失误;有的担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会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有的则片面强调保护干部积极性,怠于协助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存在说情、甚至阻挠办案的情况。

  “发展经济,给老百姓增加收入,是造福一方,其实反渎职查办案件,挽回损失,同样是造福于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指出,反渎职侵权既可以减少亏损,又能够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广大领导干部应当认识到搞经济建设是造福一方。同样,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也是对地方发展作出的贡献。他建议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澄清错误认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识。

  “渎职侵权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但现实中往往缺乏认识,重视不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为民在列举了渎职侵权犯罪的多种罪名后,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认识到渎职侵权带来的危害。同时,他建议给检察机关增加编制,支持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许洪祥认为,专题报告实事求是,深刻反映了现实情况,他建议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性质、危害、特征,特别要告诉各级干部什么是渎职,警示他们哪些应该作为,哪些不能作为。

  委员们一致建议加大对渎职犯罪的惩罚力度,绝对不能简单地以罚代刑。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陈继福表示,检察机关要以当前的反腐败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特别是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高素质的反渎职侵权队伍是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京霞、内司委主任委员刘成林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的专门化、专业化建设,力量要配强,业务要练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还提议,今后可以专门听取检察机关关于改革新举措的汇报。

  “反渎职侵权,更要形成预防机制

  “反渎职侵权并不是把人抓得越多越好,更重要的是要形成预防机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鸣、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委员吴建坤等建议,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帮助工作人员认识渎职犯罪。同时,检察院也应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一些单位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避免渎职犯罪发生。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建议下一步从机制上下功夫。比如,强化对政府、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避免以行政执法代替刑事司法;探索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机制,等等。赵鹏强调说,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四中全会从改革角度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要把这个权力用好。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认真听取委员们的发言后表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这既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检察工作的鞭策。“大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特别是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工作,切实提高素质,保证自身队伍建设,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把握政策,注重提高定性,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反渎职侵权的合力,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徐安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强调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密切相关。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力度,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