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今年4月江苏查办原厅级以上干部42人

27.05.2015  09:55

  昨天,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到,2012年至今年4月江苏查办的原厅级以上干部达42人。出事官员多被雅贿或感情投资“围猎”,且犯罪手法翻新,隐蔽性较强。

  报告统计数字显示,从2012年至今年4月,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4572件、5357人,与前三年相比分别增长5.6%、8.6%;大案占总量的99.1%,其中立案侦查的百万元以上贪腐案达551件、增长111.8%,亿元以上的达3件。

  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介绍,3年来查办原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424人,同比上升39%,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42人。同时,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457人。 针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巨大、多次向多人行贿等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共查办行贿犯罪案件1006人,同比上升92%,其中查办100万元以上行贿案件105人,1000万元以上行贿案件7人。

  徐安表示,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大案要案增多,有的单笔行贿、受贿数额就达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犯罪分子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方式攀升,窝串案、案中案问题突出。长期感情投资型受贿、期权受贿、特定关系人受贿、雅贿等现象增多,隐蔽性较强。镇江市政府原副市长李卫平,多数犯罪行为是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行贿人多为交往频繁的“朋友”“座上宾”。对一些机关干部和不熟悉、不信任的人送的财物,李卫平一般不收,即使当时拒绝不了收下了,也会安排人退还。(鹿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