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01.12.2016  13:03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确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采购;
  项目规模:75万元以内。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10%甲维·吡虫啉可溶液剂2.5吨,10%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4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采购产品为一包,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两个产品;
  4、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四、投标报名办法
  招标公告在“江苏林业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2日(注:本项目不执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16年11月8日17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627521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林业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可从采购人处免费获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12月12日9:0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1217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马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夏)
  联系人:马阅        咨询电话:025-86275219、1381303215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每个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缴纳方式采用现金方式,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交至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并领取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票方式退还。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无。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