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特刊 】回眸“十二五”江苏大地绿更浓

12.01.2016  10:59

  

绿色尽染青枫园秋色

  “江苏平原、水面多,林地资源虽少,但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在拓展林业发展空间上成效显著,可以说是小资源做出了大文章,值得充分肯定和借鉴。”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多次到江苏调研并检查指导林业工作,对绿色江苏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过去的5年,是江苏务林人充满激情奋发有为的5年,也是江苏林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的5年,体现为大事多、强开拓、成果丰。
  江苏作为平原农区省份,林业发展基础薄弱。200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出绿色江苏建设的号召, 2010年顺利实现“森林资源倍增、林木覆盖率达20%”的绿色江苏建设阶段性目标。5年来,绿色江苏建设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遵循国家和全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坚持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三增”目标即林木覆盖率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林业综合效益增强为核心,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完善林业基础保障体系,林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蜕变 绿色发展悄然升级
  森林资源量质齐升。大力实施江河湖海防护林、丘陵岗地植被恢复、绿色通道、村庄绿化等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以丘陵山区公益林为主体,江河湖海防护林为骨架,农田、水系、道路林网为脉络,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为嵌点的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初步建成并逐步完善,全省生态面貌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共完成植树造林397万亩;完成森林抚育764万亩;建设绿化示范村5486个;活立木总蓄积量9000万立方米,比“十一五”末增加538万立方米;林木碳储量6654.5万吨,比“十一五”末增加1700万吨,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规划林地面积增加1600多万亩。林木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20.6%提高到22.5%以上。
  资源管护扎实有效。严格执行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落实林地占补平衡规定,重点公益林达576万亩,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省级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30元。苏州、南京、泗阳等一些市县相继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且均高于省级标准,苏州市每亩补助150元。森林火灾防控高效,发生率、受害率、控制率分别同比下降45.9%、33.3%和12.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1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6%,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湿地保护恢复面积不断扩大,受保护湿地达1315万亩。其中划入生态红线保护区的重要湿地840万亩,2014年起每年给予8.4亿元的生态补偿。新建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0个、省级湿地公园7个,湿地保护小区230个,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2.9%。
  产业发展持续优化。大力实施杨树等板纸一体化、银杏等特色林产品综合利用、林木种苗花卉、竹业、森林旅游等一批重点林业产业工程。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效益逐年提高。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3897亿元,占全国7.7%,位居全国前列。木材加工和林木种苗为江苏省优势产业。全省人造板产量5792万立方米,居全国第二;竹木地板产量2.8亿平方米,居全国第一;全省育苗面积220万亩,年产苗量32亿株,年产值达230亿元。森林湿地生态旅游超过5000万人次。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加大,全省林业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产值比例由“十一五”的52:41:7调整为34:52:14。
  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全省1671万亩的集体林地产权明晰到位,林权证和股权证发证率分别达99.56%、100%;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建有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000多个,建成1个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涉及9个省辖市、24个县(市、区)的48个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扶贫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实施项目近100个,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饮水工程全面完成,林场道路纳入省农村道路改造计划。
  支撑能力全面增强。林业地方立法步伐加快,地方法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省政府规章《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相继颁布实施,《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被列入地方法规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林业法制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对林业投入超过60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27.3亿元,同比增长28%。造林、良种、抚育、湿地保护等政策性补贴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面向基层林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超过10万人次。森林公安警务综合平台建设启动。乡镇林业站、木检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林木良种基地等基层林业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无锡、扬州、徐州、南京、镇江5个市先后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3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3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4个,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5个。成功承办第二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亚洲湿地论坛、第七届中国竹文化节、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高水平建成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和2015天津世界绿化博览会“江苏园”,并在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荣获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颁发的唯一大奖和室外展园第一名。 

郊野美景

   改革 纵深推进凝聚新动力
  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凝聚动力,这是江苏林业“十二五”建设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
  江苏务林人坚持不断创新、锐意改革。在绿色江苏建设中结合本省发展实际,将林木覆盖率与自然湿地保护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指标体系,不断扩大非规划林地造林面积,提高公益林补助标准,并着力加大在杨树品种改良、湿地生态功能监测以及道路林网的防护功能等方面的科研力度,为林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文明跨越积累了重要经验。通过稳步推进林业改革,实现了林业资源量质齐升、林农群众增收致富的“双赢”局面。
  以科学规划为引领,明确路径方向。在《绿色江苏现代林业工程总体规划》《江苏林业“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相继编制《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江苏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京沪高铁江苏段生态景观廊道工程总体规划》《江苏省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规划》《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这些符合江苏实际的规划是指导林业各项工作的“蓝图”,明确了林业各项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规范了绿色江苏的布局安排和建设进程。这些规划将建设任务落到田头地块,排出时序进度,各地各部门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方向路径更加明确。
  以改革创新为引擎,注入强劲动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保护所有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林权依法流转,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盘活森林资源,搞活林业经营;完善分类经营改革,严管公益林,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放宽放活商品林管理政策;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税费等保护支持政策,林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制订实施《江苏林业科技创新“十二五”行动计划》,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和林业三新工程项目341项,投入资金1.9亿元,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30项,认(审)定林木良种72个,推广困难立地造林等关键技术150余项,有效地提高了林业科技创新水平,有力促进了全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以严格考核为抓手,强化推进力度。“林木覆盖率”被纳入江苏“两个率先”“八项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工程等考核指标体系,“自然湿地保护率”被纳入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这些考核指标成为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提高了各地重视林业的程度,督促了加快林业发展的进度。林业部门对照绿色江苏建设年度目标要求,层层细化分解并下达林业年度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指标监测,加强对各地按时序进度完成情况的考核通报,促进了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推动了全省林业资源数量质量稳步提升。
  以“切身”利益为纽带,实现协调共赢。始终注重将林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将党委、政府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与区域自然资源的禀赋、与人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愿望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好林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作用。抓住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作为“两个率先”重要标杆的契机,积极争取将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列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全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将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公益林等划入生态红线区域进行保护,积极争取将森林、湿地、绿地等作为有生命的重要基础设施列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林业发展得到了生态补偿、造林补贴、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各级财政多形式的持续支持。因地制宜明确以“均股均利”为主要方式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兼顾了效率和公平;因势利导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了“不砍树也致富”;适时调整集体林采伐管理政策,放宽条件、简化手续,便利了林农,促进了以杨树为主的商品林持续有序更新。事实证明,实施了这些兼顾各方利益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多方面积极性,实现了林业资源量质齐升、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农增收致富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