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构建“三大机制”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06.04.2016  16:20

  江西顺应城市民族工作新形势,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三大机制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组织领导机制。完善由各级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摆上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综治管理目标考核。

  部门协调机制。民宗、公安、城管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会商,明确职责,妥善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生产生活的安置工作。

  网络管理机制。逐步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管理体系,创造条件保障工作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设立少数民族群众联系点及服务窗口,形成各方协调、上下畅通、整体发力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