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聚焦富民33条意见

05.01.2017  00:01

  新年伊始,江苏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是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聚焦富民”的进一步阐述,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为江苏人提供了很多“福袋”。

  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番

  《意见》共33条,主要目标如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收入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包括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财税优惠政策、加大金融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意见》提出,加大对创业创新的用地支持力度,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

  加快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

  《意见》提出加快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健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不低于60亿元。

  《意见》提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以每年不低于8%的增幅进行调整。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每年增长8%左右,到2020年最低达到每人每月500元。

  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5%左右;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城市、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80%、40%以上。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