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17条创新创业人才新政

13.01.2016  16:35
          近日,常州市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进“龙城英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17条人才政策。
  启动股权质押贷款支持
  创新建立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股权质押低利率信贷支持机制,与本地信贷机构合作,为领军人才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质押贷款,形成股权、债权等多种手段联动的支持方式,最高可支持1000万元。
  项目最高支持1450万元
  根据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发展阶段性需求,构建“引进性资助、扶持性资助、激励性资助”相互支撑的分层分类支持体系。“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业企业注册落户后,除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无偿资金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股权+债权”资金扶持,创业成效显著、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还将择优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与银行、保险公司合作开展“龙城英才计划”保证保险业务,让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在无抵押、无担保情况下,能较快获得银行最高300万元的低息贷款。
  年薪制
  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可制定特殊政策,设立特殊岗位,引进高端人才、团队,不受编制约束,并可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
  转化收益所得不低于70%
  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所得收益部分不低于70%归研发团队所有,并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批准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新创业,且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创业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
  设立孵化器引导基金
  “0收益”阶段参股支持民营孵化器组建天使基金,推广执股孵化,着力打造和培育民营孵化器产业。
  建立荣誉制度
  分行业、分类别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工作、企业及其他领域一线中定向开展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崇尚创造、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