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推17条减负措施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29.08.2017  11:12

        新华网南京8月28日电(蔡逸秋 戚轩瑜)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江苏省已于去年两次率先出台降低企业成本政策。近日,针对企业广泛反映的税费负担问题,江苏再次推出17条降本减负措施,更大力度释放降本减负政策红利。8月28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做进一步解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江苏省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在经历了治乱减负、清费减负两阶段后,已为企业减负150亿元,并于2016年底正式进入降本减负阶段。近日出台的《意见》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营改增、中介和协会收费、政府性基金、五险一金、电价、企业职工培训等问题一对一给出了解决方案。

        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 助纳税人用足优惠

        “江苏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年以来,税负下降或持平的超过99%,实现了新纳入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但是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不意味着每家企业的税负只减不增,比如运输和建筑企业,由于进项抵扣不足、上缴税收不降反增。”王志忠介绍。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企业,继续按简易方式缴纳增值税。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鼓励集团化的物流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支持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帮助进项抵扣不足的物流企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规范中介协会收费 治理收费乱象

        王志忠表示,针对当前由于市场竞争不充分而造成的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收费名目较多、价格普遍偏高的现象,针对部分省级以上协会仍然存在的“要求企业提供赞助、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情况,《意见》进一步明确以治理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涉企违规。

        此外,按照“谁主张谁付费”和“谁收益谁付费”的原则,《意见》明确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并由审批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并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

        重视高层次人才 加大引才奖补力度

        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对企业自身发展会产生重要影响。“有的企业反映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比例高导致实际收入低,而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愿意给予奖补但苦于没有政策依据。” 王志忠副秘书长介绍,人才奖补力度问题也是许多企业反映的重点困难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依据江苏人才新政26条相应条款,提出加大引才奖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此外,《意见》结合调研中企业反映的其他问题和困难,还分别从降低用电成本、融资成本,加强对垄断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管理,强化对金融机构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明确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发布会还透露,本次出台的《意见》中,部分重点条款明确了降低幅度、实施时间,并划定硬性指标,将尽最大可能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