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指导文本

23.02.2016  16:09

为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顺利落实,近日,苏州市司法局制定发布《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指导文本)》,为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和管理工作提供参照。

      一是明确主体职责。 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单位、和村(社区)为《协议书》三方主体,其中法律顾问单位主要负责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它规定)、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各地也可根据地区情况另行增加于与村(社区)开展自治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服务事项。

      二是明确履行方式。 法律顾问须每月定期(不少于1天)到村(社区)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及群众法律咨询;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举办法治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重大事项提出法律建议,进行法律风险排查(每年不少于1次法律风险点排查)。同时,须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村(社区)网站、QQ群解答法律咨询。

      三是明确费用支付。 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考核合格后,每年支付一万元(或以上)服务费;若法律顾问接受指派,办理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服务等专项法律事务,需要支付相关费用时,由法律顾问和服务对象另行约定。

除此之外,协议指导文本还明确了法律顾问聘请期限、合同变更或解除规定及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