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邗江检察专项检查刑拘未捕诉

19.05.2018  10:53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开展了刑拘未捕诉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以及违法撤案、以罚代刑等问题,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开展立案监督1件11人,监督撤案3人,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院刑事检察二部的检察官主动走访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翻阅了2017年以来三个分局所有刑事拘留后未提捕未起诉人员卷宗材料,采取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案一表,逐案审查,将梳理出的60件97名刑拘未捕诉人员进行分类,对交通肇事等过失犯、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老幼残犯,已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进行一般检查;对涉嫌暴力、多次侵财、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通过驻所检察官调取了2017年以来所有刑事拘留后出所人员名单、进出所时间、进所案由、出所原因,逐一梳理,充分掌握未捕未诉原因。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该院对杭集派出所办理的潘某某等11人打砸棋牌室的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对新盛派出所办理的王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开展监督撤案,有效地拓宽侦查活动监督线索,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切实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通讯员 周 颖 朱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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