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杀死8岁男孩 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4.11.2016  11:02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杀人案件,一名14的少年因小事竟杀死另一名8岁孩子。近年来,刑事犯罪逐渐呈现低龄化趋势,一些情况下由于涉事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致使许多人认为“不满18岁杀人不犯法”,事实果真如此吗?

   少年杀死8岁男孩

  据北青网报道,小杰(化名)家住泰兴,今年14周岁,上初二,在家里受宠。2016年2月3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同村的8周岁的小宝(化名)来小杰家里玩,两个孩子约了一起打网络游戏,但是在游戏中对打的时候,小宝总是输。后来两人决定联合起来打,可小宝那个角色老是不动,这让小杰很生气。

  两人玩到四点多,小杰觉得没意思,准备去找同村的小伙伴继续打游戏,小宝就跟在他后面。没走多久,小宝突然赶上来从正面推了小杰一把,小杰揪起小宝说:“你有本事再来一下!”小宝就掴了小杰一记耳光。当时小杰一心想着找人打游戏,没心思理会小宝,但是到了小伙伴家,人家因为有事,根本没空打游戏。看着小宝,小杰心想:“这下我有时间揍他了。

  小杰把小宝带到村边的小河边,看到四下无人,用拳头殴打小宝的头部、肚子、小腿等,直到小宝昏厥过去。小杰看到小宝一动不动,小杰很害怕,将小宝踹入河沟中。小杰飞快跑回了家,连眼镜丢在现场他都不敢去找。

  晚上,小宝的家人疯狂地寻找孩子,全村人都加入了寻找。第二天一早,村民在小河里找到了已经死去的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