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工作

30.08.2016  21:0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家发改委“要以省为单位加快组织机构存量代码的转换,在2016年底前全部转换到位”要求,省司法厅就有关自行开展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转换问题专门请示司法部,并积极协调省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已将全省2016年底前到期的法律服务机构共987家(其中律师事务所85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65家、司法鉴定机构64家),按现行规则代为完成新代码生成,信息系统相应程序也修正结束,只要输入相应组织机构代码,即可自动转化为18位统一信用代码,目前自行开展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存量转换工作条件已完全具备。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组织机构代码到期时间顺序,逐步做好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存量代码转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