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机构改革顺利收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01.06.2019  10:34

  省委编办近期进行机构改革检查评估。从评估结果看,省、市、县三级如期完成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及涉改部门“三定”工作。我省机构改革顺利收官,成效初显。

  全面落实改革任务

  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改革后,省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省委机关16个、省政府部门44个,较改革前共减少10个,精简比例14.3%;13个设区市,党政机构共减少181个,平均减少13.9个,精简比例22.2%;96个县(市、区),党政机构总数减少635个,平均减少6.6个,精简比例15.6%。

  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表示,机构数量减少,反映出组织架构的优化。与改革前相比,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能够交由相关部门承担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设置独立部门,做到优化协同高效。

  此次机构改革,我省强调“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首先做到党政机构上下贯通到位。各设区市设置的47至54个机构中,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46个机构是共同设置的。

  机构限额和设置规定坚决执行到位。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我省加大机构综合设置力度,如将审计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党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同时,从严从紧控制挂牌机构数量,省里有相应机构的,市县才可单独设立或挂牌设立;区域内有一类开放口岸的县(市、区),才可挂口岸办牌子;获得国家级中医药基地等相关资质的县(市、区),才可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原则上,省级、市级不设20名行政编制以下机构,县级不设10名行政编制以下机构;省级不设5人以下处室,市县不设3人以下内设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1/3。

  此次机构改革,在借鉴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13个设区市的92家副处级以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96个县(市、区)的645家副科级(南京为副处级)以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清理它们承担的行政职能,从源头上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

  势如破竹开新局

  平稳有序向前推

  这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

  早在去年5月,中央要求地方机构改革抓紧启动、压茬推进后,我省迅即成立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机构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编办迅速启动多种形式的调研,从省领导的意见到基层干部的心声,成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去年10月8日,我省收到中央批复的《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2天内,省委常委会、省委编委会审定省级部门转隶组建、职责机构编制调整、省级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干部调整配备等4个方案。当月19日,我省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按照先转隶、后“三定”的步骤,省级各部门立即行动。3周内,56个省级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基本到位。11月中旬,省级部门“三定”工作启动。

  去年12月10日,中央编委备案同意《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10天内,全省推进会召开,专题部署市县机构改革工作;20天内,13个设区市党委正式向省委上报本级机构改革方案的请示;30天内,96个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经设区市党委“统一扎口、逐项审核”,以设区市为单位集中报省审批。今年1月,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先后印发,市县机构改革紧锣密鼓地推进。

  近一年,省委编办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机构改革,工作人员加班的日子数不清有多少个。谈及机构改革,他们一致认为“又快又稳”。

  在“”的同时,我省机构改革做到平稳有序。机构改革,稳定是关键。我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明确转隶衔接运行责任机制,确保“”的衔接;将撤销部门的人员安置作为重点,按照“岗位相近、职责相通、人岗相适”的原则,把干部安排好,做好“”的安置;在推进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统筹做好省人大、省政协、省检察院机构改革,并压茬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强化“”的统筹。可以说,新老机构职责、人员接替平稳有序,分流安置人员各得其所、人尽其才,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机构改革是在机构设置、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方面下功夫,目的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我省既严格执行“规定动作”,也努力做好“自选动作”。

  围绕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我省优化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在省、市、县三级全部设置审计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级根据实际情况选设外事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上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省还全面完成组织部统一管理编办、老干局,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事务、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着力强化党委职能部门作用。

  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之际,我省大力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按照中央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我省在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部门“三定”中推动审批、服务、执法“三集中”,同步梳理完善各部门权力清单,并在“三定”中要求部门按清单行使权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突出问题,都同管理体制机制有关。”俞军认为,“把机构改革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机结合,有利于巩固我省‘放管服’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

  我省还围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调整部门职责,明晰部门间职责分工,以厘清职责边界、夯实工作责任,形成既各负其责又齐抓共管的格局。为抗击金融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省级、13个设区市和南京、扬州、南通、泰州、徐州的所有辖区单设金融监督管理局,其他县(市、区)挂牌设立金融监督管理局;为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在省市县各级分别设立扶贫办,统一行使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管理职责;为推动建设美丽江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全省统一组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在我省,机构改革与综合执法改革、基层力量整合等统筹推进。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我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推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清单管权责、一个中心管指挥、一个网格管治理、一个平台管信用、一套机制管检查”。按照省级不再执法的要求,撤销21支省级执法队伍,由相关部门内设机构指导监督有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在市县层面,我省已开展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计划今年下半年在全省推开。

  记者留意到,我省市县机构改革,在确保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探索符合区域需求的机构设置模式:突出产业特色,如东海县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县硅产业发展局牌子;突出地域特点,南通、连云港、盐城3个沿海设区市,在自然资源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挂海洋局牌子;突出发展特征,如南京组建市投资促进局,该市11个市辖区均单独设置或挂牌设置投资促进局。(马 锴 孙 晶 徐冠英)

编辑:顾名筛